合作的時候需要合作協議,你寫好了嗎?我們看看下面的三方股份合作協議書吧!

三人股份協議書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簡稱甲、乙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簡稱丙方。
甲方: 身份證: 籍貫:
乙方: 身份證: 籍貫:
丙方: 身份證: 籍貫:
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共同經營紅星,三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此協議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護三方的合法權益。
一、甲、乙兩方以現金出資的方式投資,分別投資20萬元,丙方以技術、管理方式投資,該公司經營“各種廣告、玻璃門、藝術門”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間,需同心協力,風雨同舟,不謀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發展,開拓市場為奮斗目標。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需共同承擔全部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公司成立后,所有財產為公司公共財產,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沒有得到另外兩方同意后挪用資金或其它公共財物。在合作期間有任何問題,需三方共同協商解決,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間,甲、乙兩方管理財務和現金,丙方管理公司的運轉。三方都有權參加公司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公司所有的資金用處各公司運營情況。
六、公司開始運營后,每月月底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在還完投資貸款后,經營狀況做到日清月結,盈利三方平均分成。公司財產三方共有。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八年,即2012年在合同有效內不能以任何借口撤資,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別外兩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到期后,三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已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兩方。
十一、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二、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三人股份協議書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
乙:_______,身份證號:
丙: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范合伙項目的行為,保護合伙項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30%。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項目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伙項目債務由合伙財產償還。
2、合伙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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