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著生命實體的第一生存需求追溯,會發(fā)現,這個崇尚“以食為天”的國度,華宗漢祖自懂得刀耕火種后,便改變了茹毛飲血的原始陋習,轉而在火中取栗和湯中取食。由于火焰與熱湯的高溫不允許沿用伸手抓捏的習慣,于是便尋找手指的替代物——一支箭、一柄矛或一根樹枝。顯然,單支的筷子只具有扎和挑的功能,遠不及兩根手指拿捏之便捷。先民們質樸的頭腦懂得,靈巧的手可借兩根樹枝而延伸,更何況先民們的狩獵和勞動已將手指鍛煉得運用自如,將兩根小樹枝捏在手中,竭盡插扎穿挑夾、撈扒拌攪拉之能事,還可供遞喂撥、煎卷烤,十八般食藝可得心應手。至此,可推斷,華漢先民的第一種創(chuàng)造發(fā)明得以誕生。
之所以稱之為發(fā)明創(chuàng)造,是由于筷子完全符合當今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定律——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而且還具有取之有竭的原材料。因此,又可以進而斷言,祖先在發(fā)明創(chuàng)造了弓箭、長矛和某些農具外,最初的第一件民間日用品發(fā)明非筷子莫屬。隨著筷子的普及和大量使用,制作筷子的材料漸次演變,由樹枝而木條、竹條、骨條和牙條,其形制和長度也逐漸形成定規(guī)。其長度緣于原始部落圍著食器聚餐的習俗,其時,筷子必須具有一定的長度方能夾取食物。而這長度又必得便捷于手腕在食器與嘴之間作半徑活動,手臂的運動半徑亦受制于腕骨到肘骨這兩個支點的牽制,于是小臂的長度大體成為了筷子的長度標準。筷子的誕生,不但確定了圍食的習俗,而且依據筷子加手臂的長度作為半徑,確定了用以聚餐的方桌與圓桌的直徑與寬度,確定了餐桌周邊長度與食客人數的慣例。最終還使得筷子成為原始尺寸的長度單位,一市尺約等于小臂加拳頭的長度,最初的筷子也大體如此。只是由于木竹筷子容易彎曲,加上民居與食器的發(fā)展,使人們逐漸從野外移至室內,食桌、食器、筷子漸漸短小精致。至于筷子的形制取上方下圓,大概同先民崇尚“天地方圓”說相關。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shiti/5673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