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三朝,被中國傳統史學家稱為“三代時期”。商人性格活潑,注重感官享受,殷墟婦好墓挖掘出的210件禮器中,僅酒器就有方彝、尊、獻、壺、爵等15種175件,占全部禮器74%,酒器在墓葬中的批量擺置反映了商人重酒的風氣。
《詩?商頌?烈祖》中強調祭祖時美酒的重要性“既載清酤,賚我思成”。張光直在《商代的巫與巫術》中提出:“酒是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師飲用以達到通神的精神狀態。”可見早期的祭祀離不開酒,而祭祀時候的飲酒也有特別的規定,一般先由巫師或祭司飲酒,傳達神靈的旨意。
上世紀80年代出土的平民墓葬中,有隨葬品的均為爵、觚等酒器。商代酒器最簡單的組合是一爵一觚?,F代的考古學家認為,這種酒器之所以命名為“爵”,是由于它的造型像一只雀鳥,前面有流,好像雀啄,后面有尾,腹下還有細長的足,而古代爵與雀同音通用。賓主酒酣耳熱之時,樂舞表演將把宴會的氣氛推向高潮。根據《商頌》中的描述,重要的祭禮都以舞隊的“萬舞”開始,伴隨著鼓、管、鐘、磬等樂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饗中結束。被總稱為“萬舞”的舞蹈包括舞者手持馬轡的武舞,以及腳踩雙桿,類似高蹺的林舞。
與商代不同,周代的酒成為了王室弘揚“禮制”與儀典的載體,飲酒聚宴往往只是繁瑣而莊重的祭祀典禮結束后的附屬程序。對于飲宴具體制度,《禮記》記載了很多嚴格要求,比如參與祭祀宴會者的身份不同,其使用的酒器也有所差異:“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尊者舉觶,卑者舉角。”祭祀之時,酒之種類不同,擺放位置也有嚴格繁瑣的規定,比如明確要求祭典時,淡薄的酒放置于內室,甜酒在門邊,淺紅色的清酒在堂上,清酒在堂下。周平王東遷洛邑后,周王室對諸侯國的控制能力一落千丈,隨之的春秋戰國時代 “禮崩樂壞”,個人生活自由化,諸子百家興盛。春秋戰國時代的飲宴突破了拘謹死板的周代禮儀,《晏子春秋》就記載了齊景公在飲宴中公開表示“今日愿與諸大夫為樂,請無為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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