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內容:
一.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題。
論書法表現形式與詩文意境如簡易地給書法藝術下一個定義的話,可以說書法是寫字的藝術。”如從美學或者藝 術哲學的高度來論的話,“書法是以漢字為素材,以線條及其構成運動為形式,表現性靈境界和體現審美理想的抽象藝術”。因為書法是以漢字為素材進行創作的,故不寫字不能稱其 為“書法”。再者書法是以線條運動為表現形式,也就是說,書法必須是講究技巧的,由技成能,胡亂涂抹無以稱“法”。這兩點體現著書法藝術的本體規定性。表現性靈境界和體現審美 理想,即是書法藝術所具有的這種意境創造能力。
書法的藝術表現是通過寫字來實現的,寫字又必然有其文字的內容,因此,文字內容在書法創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書法文字內容的精神內質和意境,應與書家的個性氣質相適應,才能夠創造出優秀的書法作品。
書法藝術再創造絕非易事,應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通會,化度進去。我們常說,藝術品首先感動作者自己,然后才能夠感動他人,而使自己被感動的這種感染力,應當來自你所寫文字內容。這里,選擇什么樣的文字內容來作為 你書法創造的素材,是很重要的。讀懂文字內容,被其文字意境所打動,引起精神上、情感上的共振,從而激發起書家的創作激情,提筆作書便成為主動的、積極的行為,思想情緒、精神狀態高度興奮,此時,才情流注筆端,從而產生意想不到的精神之作。這就是說,在書法對詩 文的藝術再創造過程中,文字內容的意境與書法藝術表現的意境必須合一。
二是裁取率由,我塑我境。當然,對文學底本的審美,本就有著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之 別。讀者對原作的思路情緒的體認,先天就存在著差異。要旨在于以我為主,把對文學作品的意境體認,裁剪為我們的意境,用我們的筆墨,營造書法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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