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黎讓人沉醉,讓人迷離,而讓人震撼的景,我想最值得一提的是美國舊金山的金門大橋。只是在一張照片上的一瞥,那般的金光燦爛,那般的美侖美奐,就像建在云端,天地都成為她的陪襯,在金色的陽光中熠熠生輝,讓人永生難忘。真正的大氣磅礴,氣吞山河。我甚至不敢去那個地方,怕那時拍這照片的攝影師高超的記憶才制造出的美麗,或者怕自己的身影會玷污了這風景。
2.白天,燈柱上的燈閉了“眼睛”,到了晚上,一串燈都亮了,那燈光灑在池水里,池水就像飄著一層白銀,真美極了。
3.不知走了多久,我發現我的注意力十分不集中,不是被路上所碰到的人所吸引,也不是廣告牌。而是那一個個蔓延開來,卻又走不到盡頭的十字路口。于是,城市就把我戲弄了,四條路,你走哪里?夕陽,欲墜,最后一息溫暖的霞,湮滅在了這高樓大廈中。陽光的消失,接踵而來的是這個城市的夜,是這個城市的瘋狂,是這個城市的高潮。霓虹燈,路燈,車燈,便是這個城市的元素,當然也有包含著人們永無止盡的貪欲與發泄,于是,大把大把的紅色紙鈔,揮灑濕透在了這燈光下。!
4.城市,本是溫和與平實心態的天敵。相對于花紅酒綠,繁花似錦,他們心里可能也曾經有過莫大的蒼涼感與不安全感,甚至是難以啟唇、不愿正視和承認的卑微感。憑心而論,置身于城市這種繁華的環境,欲望總會壓迫得使人窒息,除非你虛偽不想承認。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小”字輩的人們只是這個城市千千萬萬的過客中最普通的一幅風景。
5.城市的夜,何等迷人。燈紅酒綠,斑離繁華。每當入夜的時看著萬家燈火明,心中陣陣感慨。這座城市沒有屬于我的一席之地。看著他人在夜繁華的一角,那么的開心,放肆。而我只是這座城的過客。有時,會厭惡城市。體會到它的骯臟,人與人之間存在太多勾心斗角,利益的追逐。沒有鄉村那種淳樸的氣息,放任的呼吸。一份屬于自我的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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