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的“兄弟”是指我的小說。我從來沒有把我的小說當作我的子女,縱然是我把他們帶到了這個世界,但我更愿意把“他”稱為“兄弟”。
我覺得我是對不起我“兄弟”的。我把“他”帶到這個世界,卻常常讓“他”營養不良,面黃肌瘦,難看得很,但“他”沒有怪我,“他”知道我在努力。坦率地說,我的經歷并不多,我肚子里的東西也很少,我寫的大多源于我的閱讀和想象,在幾年之前我是從沒想過我要寫小說的。
能認識小說這位好“兄弟”,得感謝我的姑父,他是一位退伍軍人,在西藏邊疆呆了五年。他長得很結實,還有一臉的絡腮胡子,乍一看像個粗人,但是卻應了那句“人不可貌相”的話。退伍后他做了長途運輸的司機,但他卻離不開兩樣東西,第一是“酒”,第二就是“書”了。他開車時是必須要喝酒的,而且是高度的,每次晚上出發都要喝小瓶的半斤“二鍋頭”,他說,沒事的,不喝點路上打盹,喝點我就精神了。有一次車上沒有酒了,但是卻還有十斤酒精,他竟然把酒精也喝掉了一斤,幸運的是沒有被交警發現。喝酒精的這件事便成了他的談資,一次次的向我們講述。對于書,是和酒一樣的,他愛書,沒事的時候就坐在車里讀書,他只有初中學歷,但卻不比高學歷的人差。他最喜歡的是《小小說選刊》和《微型小說選刊》,每期必買。
那時我剛上初中,放假到姑姑家玩,在床邊發現了一本《小小說選刊》,因為封面很精美便翻看了起來。沒想到平時不怎么愛看書的我竟一下子被小說吸引住了,還記得那篇叫做《采山珍的人》。于是,我便把姑父收藏幾年的全部要走了,很高的一摞,他給我的時候顯然有些不舍。
就是這一摞書,讓我愛上了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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