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開始,大家都在大談特談道德淪喪、道德沙漠化、道德滑坡等問題,放眼望去,盡是一派悲觀激憤的論調。經歷了一次次諸如“瘦肉精”、“有色饅頭”、“藥家鑫案件”等道德危機,我們開始對當下的道德困境產生恐慌,試圖找出一劑良方填補當下的道德缺失。
事實上,對于中國來說,道德的最大困境不在于現狀,而在于立足點。我們知道,西方社會的道德水準很大程度上是由宗教維系的,幾乎所有人虔誠地相信上帝,必須按上帝的旨意去成為善良的人。即使在基督教產生之前,也存在泛神論的原始宗教支撐著社會的道德體系。但中國的情形就不同了。我們的倫理道德是扎根于血緣關系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儒家的觀點: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把儒家哲學體系的最高道德范疇——仁——與孝敬父母、尊敬兄長相提并論,并要求人們從“親親”關系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進而“泛愛眾”,最終達到仁德之境。至于這樣推己及人的內在依據,儒家歸之于“禮”。合乎“禮”,才是“文質彬彬”的“君子”。這個看似實用的體系實際上包含了一個危險的信號:對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道德的評價標準不是主觀的情感傾向,而是冷冰冰的所謂的“禮”。一個道德的人可以沒有道德情感,只需行動合乎外在的評價標準——“禮”即可。這應是當下道德危機加深的根源所在。
我想孔子的本意絕非如此。孔子是極重視人的真情實感的。他曾說:“巧言令色,鮮矣仁。”但問題何來呢?應是自董仲舒拿儒學與政治做的那場交易伊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董仲舒讓儒學從此成為“顯學”,也同時令儒家的倫理體系慢慢變質。當一種個人修身養性的道德規范上升為國家政治層面的意識形態之時,其原本的“軟約束”必須成為“硬規矩”。但問題恰恰在于,道德更多的是來自于內在的情感自覺而非外在的規范約束,道德向來是不可以被強制的。是否成為一個道德的人是一種個人自覺、自由的選擇,我們不能既不道德,也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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