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于廣西的一個書香世家,自幼好學,成績優異。25歲時,他到香港謀職,做了《新晚報》的副刊編輯。
她,小他6歲,是名門大戶的千金小姐,在香港政府部門工作,拿著高他兩倍的優厚工資。
他32歲時還是孑然一身,一心忙于創作。報社的副主編賞識他的才華,決定把太太的侄女介紹給他。他推托不過,于是就有了他和她的第一次相見。
見面時,他剛好患了鼻竇炎,不停地吸著鼻涕,頗有些邋遢。他只是個窮酸書生,對方卻是名門小姐,身份的懸殊加上此刻自己的狼狽不堪,他只想早點告辭。她卻對他滿意,微笑著遞過手帕讓他擦拭鼻涕,讓他的心中多了幾絲暖意。
緣于那份暖意,他和她開始了交往,大方善良、熱情活潑的她讓他動了心。幾個月后,他做了切除鼻息肉的手術,她一直在醫院守護他,照顧他的起居飲食,細心地為他擦拭傷口。出院后,他單膝跪地,深情而誠懇地說:“雖然我很窮,但我會努力地寫稿賺錢,嫁給我吧!”她扶起他,紅著臉點了頭。
于是,在相識不到9個月時,他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她發現丈夫除了有滿腹才華外,其實是個“生活白癡”。
他有著文人的迂腐勁兒,對人情世故難得在意。她通透練達,處處彌補他的過失;他不修邊幅,上街時穿著一黑一白的襪子,見重要人物時穿著舊西服、破皮鞋,她需要不時提點他的衣著;他丟三落四,兩個人一起旅行,他的護照、錢包,甚至行李總會不翼而飛,她要分心照顧他,游玩都不能盡興;他記性差,請人吃飯不帶錢,連自家的門牌號都記不住,怕他迷路找不到家,她會在他下班時跑到陽臺上張望,看到他的身影便叫住他;他嗜肉如命,她擔心他的健康,不肯讓他多吃,他在家里乖乖不吃了,卻常常在外面“偷嘴”,她像監工一般去查他的崗,讓他成了同事眼中的“妻管嚴”,但被人提到畏妻一事,他的眉梢眼角都是幸福的笑意……他完全像個不能照顧自己的孩童,處處讓她不能省心。她只好辭了令人羨慕的公務員工作,專心來照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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