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文言文注釋須注意的問題
摘要:中學語文教材文言文注釋常常會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語言文字、文情語境、事理邏輯、客觀史實等方面。因此作注者要慎于選擇,用注者要學會評判,要有訓詁學知識做指導。
關鍵詞:中學語文;文言文;注釋
我國的古籍絕大多數是文言作品,現代雖然不再使用文言文,但為了繼承傳統優秀文化,各級各類教學大綱都規定受教育者應該掌握一定的文言知識,具有相應的理解文言作品的能力。因此小學語文教材就選入了簡短的古詩文,初中、高中逐步增加,大學中文系的古代漢語和古代文學課程也要接觸大量的文言作品,可見在現代教育中,培養學生具有讀懂文言作品的能力是一個重要目標。
使用白話文的現代人閱讀古代的文言作品,自然離不開注釋。作注的人,也就是編寫教材的人,應該研究古代的語言文字,了解所注作品的內容和背景,并用規范的方式在適當的地方寫出有助于理解原文的注釋。讀注的人,就是使用教材的教師和學生,他們知道注釋的基本體例和方式,了解注釋的內容和意圖,然后利用注釋來讀懂原文。但讀注者,特別是教師,對于注釋不應該只是機械地接受,而應該對注釋本身的是非優劣作出評判,發現錯誤的或不足的注釋要予以更正或補充,這樣才能幫助學生理解注釋,進而理解原文。
那么,怎樣才能發現文言文注釋中的問題呢?這需要讀注者具有一定的訓詁學知識,同時也需要掌握一些診斷注釋毛病的技巧,知道應該從哪些方面來進行分析。例如某些中學語文教材的文言文注釋其實就存在不少問題,有注釋對象方面的,有注釋內容方面的,有注釋理據方面的,有注釋結論方面的,也有注釋表述方面的,如果教師具有一定的訓詁學知識,并且懂得從這些方面去觀察分析,應該是不難發現這些問題的。下面以注釋結論方面的問題為觀察對象,舉出一些實際病例來加以分析(其中有些病例在新版教材中已經得到改正,這里舉出只是為了說明相關問題,沒有批評教材的意思,所以例句都不標明出版信息),并且歸納出若干條,希望能對使用中學文言文注釋的讀者有所啟示。
注釋結論是作注者的看法,它告訴讀者被注對象是什么、有什么或跟什么相關,讀者可以根據這些結論去理解原文或了解別的知識。注釋結論是否正確無誤,可以從語言文字、文情語境、事理邏輯、客觀史實等方面進行驗證。
一、看是否符合語言規律
所謂語言規律,包括構詞規律、句法規律和表達規律,也涉及語言的形式即文字和語音規律。在中學語文教材文言文注釋中,有的不合語法,例如:
1.《六國論》:古人云: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此言得之。高中語文第二冊注釋:[此言得之]這話對了。得,適宜、得當。之,指上面說的道理。今按,如果把得解釋為適宜、得當,那就是形容詞,不應該帶之為賓語。既然認為之是指上面說的道理,即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欲急等語,那得就應該解釋為動詞,否則不合語法。其實得就是得到的意思,可以翻譯為說中說出等。
2.《種樹郭橐駝傳》: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陪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動勿慮,去不復顧。高中語文第二冊注釋:[既然已]已經這樣做了。既,已經。然,這樣。已,(做)完。今按,作注者把已看作這句話的主要動詞,那么然就是修飾已的狀語。但這是不符合古漢語語法規律的。然作為指示代詞總是謂詞性的,如雖然既然然則然而等,從來不作修飾語用。因此這里的然也應該是謂語,而已則是語氣詞矣。
3.《項脊軒志》:前辟四窗,垣墻周庭,以當南日。高中語文第二冊注釋:[垣墻周庭,以當南日]院子周圍砌上墻,用(北墻)擋著南邊射來的日光。垣墻,名詞用作動詞,砌上垣墻。垣,矮墻,也泛指墻。今按,依注釋,垣墻是動詞砌上垣墻,周是名詞周圍,庭是名詞院子,那么對應原句連起來就是砌上垣墻周圍院子,雖可意會,但恐怕不成辭例,不合語法。其實,垣墻仍是名詞,句中作狀語,周為動詞,圍繞之義。全句的意思是:用圍墻圍住庭院,以便遮擋南邊射來的日光。這樣就文從字順了。
有的不合辭例,或者說跟其他同類句例的意思不合。例如:
4.《晏子春秋·晏子使楚》:王曰:何為者也?對曰:齊人也。王曰:何坐?曰:坐盜。又:王曰:縛者曷為者也?對曰:齊人也。坐盜。初中語文第三冊注釋:[王曰,何為者也]您就問,干什么的?又[縛者曷為者也]綁著的人是干什么的?曷,同何。今按,光從語法上分析,把何為者解釋為干什么的并不算錯,但問話是干什么的,而回答的都是齊國人,似乎答非所問。考察這種問句的使用情況,我們發現古漢語中何為者習慣用來詢問人而不是事,應該翻譯為是誰?或什么人?其中的何當誰講。同類的例句有:《史記·項羽本紀》:項王按劍而跽曰:客何為者?張良曰:沛公之參乘樊噲者也。《史記·樊噲列傳》客何為者作客為誰。《史記·平原君列傳》:楚王謂平原君曰:客何為者也?平原君曰:是勝之舍人也。可見何為者是古代問陌生人的一種習慣說法。
5.歐陽修《醉翁亭記》:射者中。初中語文第六冊注釋:射者中,射的射中了目標。這里指宴飲時的一種游戲,射中的照規定的杯數喝酒。王水照《宋代散文選注》:射,古代一種投壺的游戲,用箭狀的籌棒去投長頸形的壺,按投中的次數來分勝負。教材的注釋雖然沒有明說是什么游戲,但從射中了目標這類表述可以推知也認為是投壺游戲。《禮記》有投壺篇,記述此游戲甚詳。但歷來這種游戲只稱投壺,不稱射壺,投壺之人亦不稱射者。如《后漢書·祭遵傳》:對酒設樂,必雅歌投壺。王禹《黃岡竹樓記》:宜投壺,矢聲錚錚然。古書中用射則是指另一種游戲射謎,即猜謎。射有猜度義。也專指猜謎游戲,古書中用例甚夥,不煩舉。語言表達是有規律的,是社會約定俗成的,既然別的言游戲的射都是指猜謎,那么《醉翁亭記》中的射也應該是指猜謎。[1]
有的注釋由于不明古人修辭方法而曲求深解,結果當然也是有悖于語言規律的。如:
6.《戰國策·觸龍說趙太后》: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亦哀之矣。高中語文第一冊注:[念悲其遠也]惦念著她,為她遠嫁而傷心。按照注釋,原文應該表述為念之,悲其遠也,這恐怕并非作者原意,也不合古人行文之法。其實念也是悲,古人習慣把兩個意義相同相近的字連在一起使用,它們表達的是一個復合的整體意義,不能分別解釋為兩種不同的含義,這就是王念孫父子所說的凡連語之字,皆上下同義,不可分訓。因此這里的念悲就是悲傷的意思,人還沒離開,也不到惦念的時候。念字單用也有悲傷的含義,如《樂府詩集·橫吹曲辭·隴頭流水歌辭》:念吾一身,飄然曠野。元朝關漢卿《竇娥冤》第三折:念竇娥葫蘆提當罪愆,念竇娥身首不完全。這些例證雖然時代較晚,但應該是古義的留存。
與此類似的情況很多,中學教材注釋往往分訓連語之義,有的雖然勉強可通,其實不合古人造句之理。如《明夷待訪錄·原君》:向使無君,人各得其私也,人各得其利也。《論積貯疏》:大命將泛,莫之振救。《觸龍說趙太后》:少益耆食。《愚公移山》:子子孫孫無窮匱也。《呂氏春秋·察今》:其父雖善游,其子豈遽善游哉?《世說新語·周處》:又義興水中有蛟,山中有白額虎,并皆暴犯百姓。《史記·項羽本紀》:常以身翼蔽沛公。司馬光《訓儉示康》:人皆嗤吾固陋人爭非之,以為鄙吝。等等,其中的向使振救少益窮匱豈遽并皆翼蔽固陋鄙吝都是同義連用,而教材注釋大都把它們分別當作了不同義的兩個詞語。同義連用還有三個詞連用或單音詞跟雙音詞連用的現象,注釋中也應該把它們當作一個意義整體來對待,如:《史記·陳涉世家》:借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借第令都是即使的意思。《史記·屈原列傳》: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為非我莫能為也。曰和以為同義。然而中學語文教材注釋大都處理錯誤,值得讀者注意。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ushiwen/wenyanwen/27832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