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趙協律皙》的原文和注釋
贈趙協①律皙
作者:唐·李商隱
俱識孫公②與謝公,二年歌哭處還③同。
已叨鄒馬④聲華末,更共劉盧⑤族望通。
南省⑥恩深賓館在,東山⑦事往妓樓空。
不堪歲暮相逢地,我欲西征君又東。
《贈趙協律皙》注釋
①趙協:據作者《為安平公充州奏杜勝等四人充判官狀》與《新唐書·王質傳》,皙為洛陽人,曾為兗海崔戎、宣歙王質幕僚。此詩蓋大和八年(834)崔戎卒后,送皙赴宣州之作。協律:協律郎,太常寺屬官。
②孫公:晉孫綽。謝公:晉謝安。此以二人指令狐楚和崔戎。
③還:全詩校:“一作皆”。歌哭:語出《禮記·檀弓》:“歌于斯,哭于斯。”此以歌哭指悲喜之情。
④鄒馬:鄒陽、司馬相如。二人皆為梁孝王賓客。聲華:猶聲譽。
⑤劉盧:劉琨、盧諶。《晉書·盧諶傳》:“琨妻即諶之從母。”族望:氏族、門望。吏部相公:指令狐楚。故尚書安平公:指崔戎。
⑥南省:尚書省。此用以指令狐楚。賓館:暗用漢公孫弘為丞相,開東閣以延賢士事。見《漢書·公孫弘傳》。
⑦東山:東晉謝安寓居會稽時棲遲東山,每游賞,必以從。其后雖入朝居高位,然東山之志始末不渝。事見《晉書》本傳。句指崔戎已卒。
《贈趙協律皙》作者介紹
李商隱(約812年或813年~約858年),漢族,字義山,號玉溪生,又號樊南生、樊南子,晚唐著名詩人。他祖籍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市),祖輩遷至滎陽(今河南鄭州)。擅長駢文寫作,詩作文學價值也很高,他和杜牧合稱“小李杜”,與溫庭筠合稱為“溫李”,因詩文與同時期的段成式、溫庭筠風格相近,且三人都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六,故并稱為“三十六體”。其詩構思新奇,風格濃麗,尤其是一些愛情詩寫得纏綿悱惻,為人傳誦。但過于隱晦迷離,難于索解,至有“詩家總愛西昆好,獨恨無人作鄭箋”之說。因處于牛李黨爭的夾縫之中,一生很不得志。死后葬于家鄉沁陽(今沁陽與博愛縣交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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