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翻譯及原文
《夢溪筆談》,北宋科學家、政治家沈括(1031—1095)撰,是一部涉及古代中國自然科學、工藝技術及社會歷史現象的綜合性筆記體著作。該書在國際亦受重視,英國科學史家李約瑟評價為中國科學史上的里程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夢溪筆談部分翻譯及原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夢溪筆談翻譯及原文
卷一故事一
1.學士院軼事
原文: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幸,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臺,每草制,則具衣冠據臺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臺而已。玉堂東,承旨閣子窗格上有火燃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c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
譯文:學士院玉堂,因為宋太宗曾經駕臨過,所以直到現在,只有翰林學士每月初一才允許正坐其中,其他日子都不敢擅自亂坐。過去的規矩,是在堂中設立視草臺,每當草擬詔書時,學士就穿戴齊整坐到臺上。現在不這樣做了,僅僅留下座空臺而已。玉堂東邊,承旨閣子的窗格上有火燒過的痕跡。原來宋太宗曾在夜間駕臨玉堂,那時蘇易簡是學士,已經睡下了又匆忙起來,沒有燭火照著穿衣戴帽,侍從的宮女便從窗格間伸進燭火照明。到現在也不打算更換燒過的窗格,以便把它留作玉堂的一段佳話。
2.胡服
原文: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蹀躞帶,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馳射,短衣長靿,皆便于涉草。胡人樂茂草,常寢處其間,予使北時皆見之,雖王庭亦在深薦中。予至胡庭日,新雨過,涉草,衣袴皆濡唯胡人都無所沾。帶衣所垂蹀躞,蓋欲以佩帶弓劍、巾分(這兩個合起來是一個字)帨、算囊、刀礪之類。自后雖去蹀躞,而猶存其環,環所以銜蹀躞,如馬之秋根,即今之帶銙也。天子必以十三環為節,唐武德、貞觀時猶爾。開元之后,雖人舊俗,而稍褒博矣。然帶鉤尚穿帶本為孔,本朝加順折,茂人文也。
譯文:中原地區的衣冠服飾,自從北齊以來,就全部采用了胡人的服裝。窄衣袖、長筒皮靴,有蹀躞皮帶,這些都是胡人的裝束。窄衣袖便于騎馬射箭,短衣服、長筒靴便于在草地行走。胡人喜歡茂盛的青草,經常在草叢中居住,我出使北方時都見過這種情形,即使是王宮也在深草中。我到胡人王廷時剛剛下過大雨,經過草叢時衣服褲子都濕了,只有胡人的衣褲一點都不濕。皮腰帶上掛著的蹀躞,大概是用來佩帶弓、劍、手巾、算袋、磨刀石一類物品的。以后雖然去掉了蹀躞,但還保存著它的環,環與蹀躞連接如同系在牛馬股后的革帶,也就是如今皮帶上的裝飾扣版。帝王必定以13個環為標準,唐代武德、貞觀時期還是這樣。開元以后,雖然沿用舊的習俗,但是稍稍寬大了些,不過帶鉤還是從帶身穿過。帶身上原來做的是小孔,本朝改革為順折,使人的外表裝飾更加精美。
3.槐廳之爭
原文: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閣者,至多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予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譯文: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門前有一顆巨大的槐樹,一向稱閣予為槐廳。過去傳說住在閣子里的人,很多都當上了丞相。因此學士們都爭著居住槐廳,甚至有搬開別人行李搶占槐廳的行為。我做學士時,親眼目睹了這樣的事。
4.雌黃改字
原文:館閣新書凈本有誤書處,以雌黃涂之。嘗教改字之法:刮洗則傷紙,紙貼之又易脫;粉涂則字不沒,涂數遍方能漫滅。唯雌黃一漫則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
譯文:館閣新謄清的本子有寫錯的地方,用雌黃粉涂抹。我曾經比較過一些改字的方法:刮洗損傷了紙貼了一張紙又容易脫掉;用粉涂字又不能涂沒,要涂幾遍才能完全蓋住;只要用雌黃一涂就涂掉了,而且經久不脫落。古人稱這個為“鉛黃”,大概用這種方法已有很久了。
5.宋代藏書
原文:前世藏書分隸數處,蓋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館、秘閣,凡四處藏書,然同在崇文院。期間官書多為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佑中,乃置編校官八員,雜讎四官書,給書吏百人。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自此私家不敢輒藏。樣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
譯文:前代藏書,分別放在幾個地方,大概是為了防止水火等災害引起的書籍散失。現在三館、秘閣,共有四處藏書,但都在崇文院中。其中的官府圖書,大多被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找得到這些書。嘉佑年間,朝廷設置了8名編校官,集中校勘4個館中的書籍,供給100個差吏。校勘好的書籍都用黃紙裝訂成大冊子抄錄,從此私人不敢擅自收藏。校勘了好多年,也僅僅校完昭文館中的書籍就作罷了。
6.王安石破常規
原文:嘉佑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及御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地,復彌之,以送復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復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復考為定,即不得別立等。是時王荊公以初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者,于行間別取一人為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議論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即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及發封,乃王俊民也。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遂為定制。
譯文:嘉佑年間,禮部上報進士名額完后,皇上還沒有舉行殿試,京城里就謠傳王俊民是狀元,不知道謠言從哪兒傳出來的,人們也不知道王俊民是什么樣的人。到殿試時,王安石當時擔任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兩人任詳定官。過去的制度規定,殿試舉人,設立初考官,先確定等級,再密封好,把他送給審查考官,再定一次等級,才交付詳定官,打開初考官所定的等級,用來對照審查考官的等級,如果相同就可以,不同就要審核那進呈的文章,確定按照初考還是審查的等級為準,也就是不能另外確定等級。那時王安石認為初考官、審查考官所定的第一人都不恰當,就在同等級中另外選了1人為狀元,楊樂道遵守規章,認為不能這樣。兩人商議又作不出決定,太常少卿朱從道當時任密封官,聽說這事,對同僚說:“兩位何必費力爭執,從道我10天前已經聽說王俊民是狀元了,這樣的事一定早已定好,兩位可惜自找苦吃了”不久,兩人各自把自己的想法向皇帝報告,皇上詔令采納王安市的請求。等到打開密封的名單,就是王俊民。詳定官可以另外確定等級就從這時開始。并且成為了固定的制度。

卷二·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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