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 區(縣) 路 弄(新村) 號 室(部位) 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 ),其用途為 。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第 年起,租金每 年遞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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