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房屋租賃合同(通用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0年最新房屋租賃合同(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租賃合同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建設部第42號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XX市房地產管理局《XX市城鎮房屋租賃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確保了解該房屋全貌,并以現狀為準。
第二條出租房屋坐落于,房屋結構:_______,房屋門窗完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月人民幣元(房屋物業管理費和衛生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租金按___________結算,由乙方在___前______日內足額交付甲方,逾期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租金以現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時向乙方出具收條。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押金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對房屋現狀如無損毀,該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如有損毀,按實際損毀成都或按照損毀物品價值原價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補足。該押金無利息。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天然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等均有乙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損毀,應負責回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墻、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條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現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九條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搬遷后7日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十條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經由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第十二條對于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20天以上,甲方單方終止合同,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電話:
時間: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甲方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該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為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為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
三、租賃期限、租金:
(一)該房屋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寫:),先付后租,乙方每次向甲方繳納個月租金元(大寫:)。
(三)費用承擔:乙方承租期間,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網絡費、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結束時,乙方應結清相關費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內設施損壞、損毀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產生費用,押金沖抵相關費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違約等情形造成的'損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費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張權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從其向甲方繳納的押金中抵扣其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終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房屋的轉租與續租
(一)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續租,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經雙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六、房屋返還的約定
(一)本合同終止5日內,乙方應該將房屋及設施恢復原狀返還給甲方;
(二)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協議,乙方以積極或消極的方式據不交還房屋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租賃房屋及設施,因此產生的損失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合同終止5日內將房屋中屬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時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視為乙方對房屋內物品所有權的放棄,甲方有權對其自行處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處理行為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三)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破壞房屋;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借房屋。
八、其他約定:
(一)通知送達: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聯系地址、電話系有效的聯系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聯系方式通知對方(包括但不限于郵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視為對方已收到通知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甲乙雙方確認,如因本協議產生訴訟,前述送達地址適用于法院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裁定書等。)的送達。
(二)乙方承諾:無論何種情形乙方均放棄對本合同約定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對本合同約定房屋享有或行使優先購買權。
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的生效、變更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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