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 型號車輛 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 色,車輛發動機號為 ,廠牌號為 ,車架號為 .
2、該車輛車牌號為 ,行駛證號為 .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 .租金: 個月計人民幣 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 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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