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代碼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工商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代碼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國廈門市 號的 大酒店 (以下簡稱“V酒店”)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基本情況的陳述、聲明、保證并承諾:
1.1 甲方將租賃而來的坐落于廈門市 號的 (土地房屋權證為 “廈地房證第 號” )及其南側配套用地按現狀轉租給乙方。
1.2 該房屋實際使用面積約 ㎡.出租房屋有產權證建筑面積 ㎡,宗地面積 ㎡,建筑結構為鋼混八層。大酒店南側配套用地面積 ㎡( )V酒店西側水泥路為公用道路,乙方不得獨占使用。
1.3 該房屋具體位置與范圍詳見本合同附圖。
1.4 該房屋的附屬設施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清單。
1.5 該房屋質量符合法定標準、本合同所指租賃期限其使用期限內,該房屋適于進行酒店、娛樂業的經營。
第二條 標的房屋權利狀況
甲方就標的房屋權利狀況的陳述、聲明、保證并承諾:
2.1 標的房屋權屬人現為 公司,原承租人為 有限公司。
2.2 根據甲方與福州凱捷食品發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擁有對該房屋的轉租權。
2.3 甲方就此次將標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相關事宜以及本合同的條款向福州凱捷食品發展有限公司進行了充分的披露,并已取得該公司的書面認可;甲方并將與本合同簽署之同時將該書面認可文件交付乙方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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