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摘要重要提示
以下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資產評估報告書全文。
委托方(資產占有方):梅州市明珠冶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珠冶煉公司)。
評估目的:本次資產評估是為廣東明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明珠冶煉公司股權提供評估基準日時有關資產的市場公允價值參考依據。
評估范圍:委托方指定用于本次評估目的的明珠冶煉公司全部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及相關負債(詳看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評估原則: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原則。
主要評估方法:成本法。
評估基準日:2003年4月30日。
評估結論:經對委估資產進行評估、測算,評估基準日2003年4月30日,明珠冶煉公司的總資產賬面值為人民幣141,229,148.75元,調整后賬面值為人民幣141,238,290.99元,評估值為人民幣142,891,618.87元,增幅1.17%;總負債賬面值為人民幣99,386,575.20元,調整后賬面值為人民幣99,395,717.44元,評估值為人民幣99,395,717.44元,增幅0.00%;凈資產賬面值為人民幣41,842,573.55元,調整后賬面值為人民幣41,842,573.55元,評估值為人民幣43,495,901.43元,增幅3.95%。(評估結論詳細情況見清查評估明細表)。
評估結論的有效使用期限: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即在2003年4月30日至2004年4月29日內有效。
以上內容摘自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其與資產評估報告書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廣東聯信評估有限公司
二OO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定代表人:陳喜佟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熊鉆
中國注冊資產評估師:鄺鋼玲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zichanpinggubaogao/2504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