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 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 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 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協 議》,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注冊為法人,共同發起設立,由 出資并擁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愿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參加公司管理的人員。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贈予股權贈予給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讓前述贈予股權。該贈予于本協議生效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贈股權比例取得公司利潤分紅的權利,但無需承擔公司的虧損。
3、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對公司管理決策的建議權,并繼續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行使管理權,但不享有公司股東依 章程享有的表決權、決策權。
4、自本協議生效起,必須履行管理公司經營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5、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并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 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a)、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于辭職、離職、勞動 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 b)、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 c)、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 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條款; d)、自行或與他人合伙經營與公司經營范圍一致的、類似 的、相關的、或上下游業務; e) 、將公司的進貨渠道、銷售渠道、進貨價格、出貨價 格、客戶名單、技術等商業秘密的泄露給任何與當次交易無關的第三人; f) 、違反公司的規定,向供應商或客戶收取好處費、回 扣、傭金、購物卡、現金、保險單、美容\保健卡、旅游考察、 招待費報銷等物質或非物質的商業賄賂; g) 、實際控制第三人與公司進行交易; h) 、其它損害公司和/或甲方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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