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法定代表人姓名:XX
被審計事業單位:XXX
審計項目:XXX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一、基本情況
審計對象:XX 職 務:XX
所在單位:XX
任職時間:XX年XX月起至(今、XX年XX月)
審計時間:XX年XX月至XX年XX月
實施時間:XX年XX月XX至XX月XX日
延伸審計:XX、XX單位。
二、審計評價
對被審計者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評價,包括主要成績和主要問題(以結論性描述為主,力求簡明扼要、客觀求實)。
根據××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是否發現)××同志××年××月至××年××月存在××(違反廉政規定)情況。
三、審計查明的主要問題及其相關責任
(一)×××(定性描述+應承擔的責任)。
(二)××××××××××××。
(三)××××××××××××。
(四)××××××××××××。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情況
一、審計依據和審計實施的基本情況(包括審計的范圍、重點以及審計的基本工作思路,概述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者配合審計的情況)。
二、被審計單位概況(主要是與履行經濟責任密切相關的工作基礎、組織結構、體制機制等基本情況),被審計者概況(任職時間、分工以及任期內施政思路等情況)。
三、對被審計者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評價,包括主要成績和主要問題。履責主要成績是指被審計者落實其既定工作思路取得的公認的工作成果,成績內容應具體、明確。履責主要問題是指被審計者在管理、決策和決策執行中存在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制度政策的行為,以及決策執行結果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不佳的事實,問題應經過歸納和提煉。
四、被審計者履責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責任認定。(主要問題部分包括事實,法律法規依據,問題的性質及影響、被審計者所起的作用及應承擔的責任。)
五、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其他問題。主要反映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其它具體問題。
六、審計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需要提出的改進建議。
**(被審計者)對本報告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內向桐鄉市X X局申訴。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請****(被審計單位)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15日內和3個月內,將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實結果(報告)以黨委(黨組)名義報桐鄉市X X局、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審計局內),桐鄉市審計局。
二〇XX年X月X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shenjibaogao/3184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