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縣供銷社系統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單位創造工作中始終圍繞黟綜治[20xx]6號關于印發《XX縣20xx年縣直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綜治工作會議精神,狠抓綜治工作的落實,全面開展平安建設單位創造工作,促進了我社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我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
縣供銷社為了進一步鞏固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做好所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維護單位的穩定,建設平安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以及安全生產管理。縣社領導十分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以目標管理為核心,以創先單位為動力,以一票否決為保證,始終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并把它當做第一責任抓好、抓實,不斷增強了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意識。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工作,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與其它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確保了綜治工作的“四落實”(時間、內容、人員、目標)。年初縣社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和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責任書》,調整充實了縣社綜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社主任詹新平親自擔任,王月琴任副組長,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抓這項工作,著重強調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在縣社上下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干部職工在分工范圍內相應負責的責任意識,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有效地促進了綜治、安全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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