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編號 :
本協議經上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達成一致,共同簽署。雙方申明,雙方均有履行本協議的授權及資質,并都已理解及認可了本協議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協議。
1、 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本協議中的用語定義如下:
“客戶”系指書面向甲方提出授權產品購買申請或與甲方簽訂訂單成功后,接受乙方提供的授權產品服務的任何單位、組織或個人;
“代理商”系指與乙方簽訂書面協議、在乙方有效授權的范圍內面向客戶開展授權產品有關業務的代理商,其職責由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規定,包括但不限于協助客戶完成授權產品的注冊申請、向客戶發送通知、向客戶提供售后服務等;代理商在日常經營中按照本合同規定為推廣乙方的授權產品服務而開展業務宣傳、聯系和經營,但在與具體客戶簽署服務協議后,其即成為該具體客戶相應事務的代理人,可代為向乙方辦理繳費、提交或變更注冊人信息、提交或變更技術信息,以及代理客戶辦理其他事宜;
“預付款”系指甲方所支付的微易聯軟件產品購買預付費用。
2、 指定
據本協議規定,乙方特此指定甲方為授權產品的代理商,依據本協議面向客戶開展授權業務;甲方接受該指定,并承諾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履行該指定下的各項義務。
3、 代理類別及期限
3.1 經協商,乙方授權甲方:
3.1.1 代理產品: 微易聯 ;(見附件)
3.1.2 代理權限:____ 代理商
3.1.3 代理規則:甲方代理產品單價見附件
3.2 經本合同的代理期限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___年__月 _ 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jihuashu/397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