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建議書應當指明審計目的是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管理建議書僅指出了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不應被視為對內部控制發表的簽證意見,所提建議不具有強制性和公證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內部審計管理建議書范文。希望對大家有用!
公司管理當局:
我們根據授權對XXX項目部的經營情況進行了審計,在審計過程中我們注意到公司在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風險,建議公司管理當局引起高度重視,具體情況如下:
一、人工費支付方面:
公司對施工隊沒有統一簽證勞務承包合同,對人工費結算的單價沒有標準,在配制、支拆模板分部工程結算中,存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施工隊結算單價比簽訂合同的施工隊的單價高1.5倍,截至2005年11月25日支付的166萬元人工費沒有人工費結算單。我們認為,對施工隊應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明確人工費結算的單價和具體的施工內容,支付人工費應以人工費結算單顯示的實際施工內容為依據。否則會造成以下影響:
1、不能確定支付人工費的合理性,可能會存在多支付人工費的情況;
2、可能會發生相關人員舞弊行為;
3、可能會提高工程實際成本,從而減少公司利潤。
針對目前公司的現狀,我們建議:
(一)、由于施工隊伍的廣泛性和復雜性,公司可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并簽訂施工勞務合同:結合公司承接的主要是YYY公司的別墅項目,公司在選擇施工隊伍時應以業務素質高,技術精湛的施工隊伍為第一選擇。在此基礎上充分考察建筑市場,了解施工隊的市場行情,選擇合適的施工隊伍,并確定工程單價,就其施工內容訂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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