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記錄是一種實用文體,是由負責記錄的人員把會議的基本情況、發言和決定等事項記錄下來,是會議情況的真實反映,企業公司會議記錄的規范。做好會議記錄,不僅可以為會后進一步研究問題、總結工作提供重要的原始依據和材料,而且可以為日后查考提供重要依據和憑證。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提出的“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議事和決策機制,現將規范會議記錄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XX年1月開始,由總公司政工處向各單位配發專用會議記錄本。各單位召開行政領導班子會議、支部委員會會議時,必須采用統一配發的會議記錄本做好有關會議記錄。
二、各單位要將本單位所召開的比較重要的會議,如涉及企業管理、職工分房、晉級、福利發放、人事變動等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的會議,按要求將會議主題、討論過程、發言內容、決定事項等如實記錄在案。
三、各單位會議記錄本使用完后,持用完的會議記錄本到總公司政工處換領新的會議記錄本,各單位用完的會議記錄本由政工處存檔備查。
四、會議記錄的注意事項。
1、項目要完整。
⑴會議組織情況:要寫明會議名稱、屆數或次數、時間、地點、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包括缺席原因)、主持人、記錄人等。如出席、列席、缺席人數較多時,也可只寫主要人物、部門和總的出席、列席、缺席人數,范文《企業公司會議記錄的規范》。
⑵會議內容:由會議議程、議題、討論過程、發言內容、決定事項等組成。會議記錄的結尾沒有固有程式,標注“散會”、“結束”、“完”等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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