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講兩個方面內容。

一、20**年綜合治理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上半年,我礦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安全生產穩定發展,經營指標超額完成計劃,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工作同樣也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各單位、各部門圍繞企業創業發展中心任務,把維護礦區穩定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落實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責任制,堅持打防并舉,強化基礎管理,深入開展創建“平安礦區”和“嚴打”整治活動,有效杜絕了政治案件、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1-6月份,查處一般刑事案件6起,拘留審查1人,內部處理5人;查處治安案件10起,移交公安機關處理5人,行政拘留3人,內部處理4人;查處偷盜工業物資和違反企業管理制度行為90余起,處理137人,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有力的震懾了不法分子,維護了礦區治安穩定,為企業創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內部環境。
(一)運用載體,注重實效,不斷強化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
今年以來,礦黨委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規劃”,以開展“法制龐礦,平安某礦”活動為主線,以提高職工法制觀念為落腳點,以“十有規范”為著力點,運用各種有效載體,深入抓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年初舉辦了反盜竊專題宣傳,把**年以來查處的16起盜竊企業物資案件,制作成了圖牌板,在三井巡回展出,職工反映較好,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教育效果。開辟了廣播、電視法制宣傳專欄,播放法律法規20余次。基層各單位堅持每月出一期法制宣傳板報。去年,礦黨委中心組帶頭學習《憲法》等法律法規。礦開辦的46期各類職工培訓班,均安排有法律法規方面課程。各單位還利用學習日組織安排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把法制教育貫穿于日常學習的全過程,積極引導職工,增強法制觀念,遵守法律法規、礦規礦紀,自覺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二)健全機制,嚴格考核,不斷強化綜合治理基礎工作
年初,礦黨委對20**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創建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成立了“平安”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調整了礦區綜治委成員。礦綜治委下發了《20**年綜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見》,根據綜合治理工作任務,提出了5項重點工作和14項工作措施。礦與各黨支部簽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明確了各單位各部門工作職責和責任范圍。各單位結合實際,分別與班組簽定了治安包保責任書,形成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6月底,礦對各基層單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其中,90分以上29個,80-90分8個,80分以下1個,發生刑事案件一票否決1個。運輸一區等單位高度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認真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措施,并扎實抓好落實兌現,加強職工思想教育和人員管理,上半年,該區各類違法違規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0%,他們的做法值得大家學習。
(三)打防結合,突出重點,不斷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
礦黨委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方針,不斷加大綜合治理工作力度。一是認真組織開展治安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和堵塞防范工作中的漏洞,消除隱患。去年,結合做好安保工作,確立了40處安保重點部位,逐個落實防范措施和責任;整改火工品隱患4處,整改消防隱患15處,組織暫住人口檢查10次,組織物資倉庫防范設施檢查12次,整改隱患7處。二是強化人防力度。各單位能夠按照要求,加強轄區范圍各場所的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嚴格考核,較好的防止了工業物資的被盜和流失。保衛科依靠現有力量,合理安排警力,加大礦區巡邏守候力度,
將固定巡查與動態巡查相結合,收到了較好的效果。三是加大打擊盜竊工業物資行為力度。制定了反盜竊活動方案,對易發案部位采取人員蹲守與門衛控制等辦法,加強防盜工作。上半年,先后查處各類盜竊工業物資行為50余起,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7萬余元。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有些單位法律法規教育力度不夠大,沒有形成濃厚氛圍。個別單位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少數職工法制觀念淡薄,違規違紀事件時有發生。二是有些單位防范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管理存在漏洞,防范硬件設施不完善;一些值班人員責任心差,值班責任不落實,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三是盜竊工業物資現象時有發生。四是保衛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個別人員發生了違規行為。
二、認清形勢,明確任務,扎實做好下半年綜合治理工作和迎穩定工作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增強做好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今年以來,全礦信訪和治安形勢總體穩定,為促進企業創業發展、維護礦區和諧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影響礦區安全穩定的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安全管理仍有許多薄弱環節,事故隱患仍較突出,發生重大事故的風險依然存在;礦鄉關系還存在不穩定因素,治安事件時有發生,企業內部各種矛盾也比較復雜,保障礦區平安的任務依然很重。各單位、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形勢的嚴峻性和做好期間安全穩定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落實集團公司穩定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抓發展是成績、抓安全穩定也是成績”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穩定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審視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穩定工作形勢,深入分析,準確把握工作重點,研究采取非常的措施和手段,超前部署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確保在安全穩定方面不出現任何問題,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層層落實信訪責任制,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化解矛盾
一是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迅速開展大接訪活動。期間礦實行礦領導天天接待制度,及時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努力化解矛盾。各單位要加強信訪工作,各黨支部書記是信訪第一責任人,要認真排查本單位不穩定因素,做過細的思想工作,積極處理問題,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信訪辦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按照既定的工作預案,增強工作主動性和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本領,千方百計為群眾解難。對因工作失誤或不力,發生非正常上訪的,礦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二是切實解決信訪實際問題。解決實際問題是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單位、各部門要針對職工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以解決,提高息訪率。要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的原則,對應當解決,但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向職工解釋清楚,爭取職工的理解和支持。要高度重視解決職工的初訪問題,力求一次辦結,減少重信重訪和越級上訪。要依法處理無理信訪問題,對過高或無理要求、不能解決的,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講清道理,勸其息訪。各單位不得制定敏感的管理制度,以防引發新的更大矛盾。三是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積極推進信訪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努力使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單位內部、解決在初始階段。各單位和信訪辦等部門要堅持和完善信訪信息報送制度,定期分析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時發現、準確掌握可能引發信訪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提早介入,及時處理。要協調配合上級部門,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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