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衛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一)
為及時發現、有序應對、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暴發流行,降低發病率,保障全鎮人民群眾特別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及原則
工作目標:及時有效預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發和流行,指導和規范全鎮范圍內手足口病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減少疫情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全鎮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工作原則:政府領導,部門配合;依法防控,科學應對;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靠科學,依靠群眾。堅持專業隊伍防控與群防群控相結合,以村級群防群控為基礎,以幼兒園和中小學校為重點,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抓預防、抓控制、抓基礎;堅持屬地管理,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針對今年手足口病發病形勢,各管區、村,鎮直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做深做細防控工作,確保全鎮防控工作深入、扎實、有效。
(一)加強疫情監測和報告。大碼頭中心衛生院要保持高度警覺,密切關注周邊鄉鎮的疫情情況,充分估計鎮內可能出現的疫情,做好手足口病的監測、預警工作和應急準備工作;鎮教育辦公室要加強對學校和各幼兒園的衛生監督檢查。發現病例要及時進行報告、調查和處理;各管區、村,鎮直各部門、單位要對轄區群眾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對與疫區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主動搜索發現病人,一旦發現兒童出現疑似癥狀及時就診治療;要對疫情密切接觸者實行居家隔離觀察管理,對轄區內的出院病人要跟蹤調查一周。大碼頭中心衛生院要在手足口病暴發和流行時,根據疫情性質和危害實行日報告制度;診斷的手足口病要在24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一旦出現暴發疫情,要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要求,在2小時內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二)抓好環境消毒。各管區、村,鎮直各部門、單位要組織專業隊伍,對全鎮各村、各單位居住、辦公和活動場所的環境衛生進行全面集中消毒處理,對5周歲以下兒童家庭、出院病人家庭及其四鄰進行環境消毒。廁所用石灰消毒,有5歲以下兒童的家庭必須用84消毒液消毒,切斷傳播途徑。要及時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對垃圾、糞便、污水及時清運消毒,整治鎮村衛生環境。要嚴格保護生活飲用水源,尤其對于集中供水的村莊,要整治水源地周圍環境,采取保護措施,嚴防水源污染。
(三)完善救治措施。大碼頭中心衛生院要充分發揮醫護人員的作用,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杜絕村衛生室截留5歲以下發熱兒童現象,切實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要加強醫護人員培訓,嚴格掌握手足口病診治標準,做好藥品、消毒液等主要物資供應工作。在救治過程中要認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腸道病毒致病的臨床特點和病程規律,及時總結救治經驗,盡早發現重癥患者,及時轉運,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嚴格落實包村包戶制度。各管區、村及包村機關干部要充分發揮組織、管理和監督作用,切實擔負起包村包戶責任。包村包戶的對象為5歲以下兒童,具體工作要求:對每名5歲以下兒童登記造冊,保證每個兒童有人管理;對兒童和家長進行健康教育,保證防治措施落到實處;對兒童進行晨檢、午檢,保證及時發現病人;對有不適癥狀的兒童實行隨訪,保證能夠及時送診;對發病兒童和家長的隔離及環境消毒,保證疫情不傳播擴散;家庭環境衛生治理,保證清潔衛生。
(五)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張貼宣傳畫、印發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手足口病的發病特點和防治知識,告誡家長流行季節不要帶兒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避免與患兒接觸,避免“扎堆玩”現象;要糾正兒童不良衛生習慣,對兒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經常消毒,家長要注意孩子的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等。
三、明確責任,嚴格疫情擴散責任追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管區、村,鎮直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負責、靠上抓,真正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協調部門合作。大碼頭中心衛生院負責對全鎮防控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鎮教育辦公室要加強監督檢查,認真落實托幼機構晨檢、午檢制度,發現發熱、皮疹病人迅速采取防治措施;大碼頭派出所要加強對網絡有關手足口病信息的監管;鎮城建委要切實督促搞好垃圾清理,保持環境衛生;鎮精神文明辦要大力宣傳防控知識,正確引導輿論。
(三)狠抓責任落實。各管區、村,鎮直各部門、單位要層層落實責任,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對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措施落實不到位,隱瞞、緩報、謊報疫情,以及人為原因造成疫情擴散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衛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二)
手足口病是由腸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種常見腸道傳染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報告的丙類傳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發生,多發生于5歲以下的嬰幼兒,可引起發熱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潰瘍,個別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腫、無菌性腦膜腦炎等并發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診療指南(201X年版)》、《腸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癥病例臨床救治專家共識(201X年版)》,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學、及早診斷發現手足口病重癥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強對重大和突發疫情的快速反應和處理能力,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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