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方案
為規范公司福利管理,體現出對公司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下面是公司福利方案,歡迎參考閱讀!
公司福利方案(一)
為了加強公司的管理建設,進一步優化公司福利分配機制,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提供優良的福利條件,并根據國家、當地政府有關勞動、人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職責
1.1、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前期的福利申請和審核。
1.2、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福利、資助方案的擬定審議,對福利資助的過程及結果進行監督稽查、審核。
1.3、各相關部門負責對相關人員的福利資助記錄工作。
1.4、總經理負責員工福利資助方案以及結果的審批。
2、福利
2.1、探視
2.1.1、凡在公司試用期滿的員工在生病住院期間(憑住院通知書)均為探視范圍之內。
2.1.2、普通員工住院期間人力資源部經理親自探視并送慰問金200元。
2.1.3、管理人員住院期間由分管副總經理視病情送禮品。
2.1.4、因公或為公司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住院,都由總經理親自探視并送慰問金500元。
2.1.5、特殊事件及突發事件由總經理另定。
2.2、體檢
公司組織全體員工每年免費體檢一次。
2.3、旅游
每年度被評選出的優秀員工和優秀企管可享有公司組織的免費旅游一次。
2.4、婚育及生辰
2.4.1、在公司服務的員工如在合同期內結婚,公司為其安排湖北省內兩日游。公司安排人員(副總以上)出席婚禮并送禮金。禮金標準為1000元。
2.4.2、凡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員工的父母過六十大壽時公司派員祝賀并送賀卡禮品。每年重陽節、春節期間,組織高層領導探視優秀員工的父母、祖父母(年齡70歲以上)并送節日禮品。
2.4.3、每月由人力資源部統計當月過生日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聚餐或生日晚會,并贈送由總經理親自簽發的生日賀卡、生日禮物。
2.5、探親報銷
2.5.1、在公司服務滿一年的省外員工每年可享有四次探親雙程路費報銷。
2.5.2、從20xx年5月開始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編排有計劃的進行探親,在規定的探親假內不回家探親的員工如繼續上班,公司則按報銷費用的`80%進行補貼。探親假內不回家探親而且也未上班的,公司取消其享有探親報銷的資格,同時之后不予補探親假。
2.6、資助
2.6.1、凡在公司職員子女入重點初中、重點高中、一類本科院校,憑錄取通知書公司給予獎勵。家庭困難的職員子女升學可由職員憑錄取通知書、成績單提出資助申請,經公司核實后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金額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2.6.2、在公司服務兩年以上的員工親屬有創業需要,可提出創業方案、與職員親屬證明、抵押證明,證實屬實可行后,由公司提供低于銀行利息的有息貸款;如有符合公司未來發展方向的方案,由公司商議后以參股的方式提供創業資金。
2.6.3、凡在公司服務的員工(試用期滿)如遇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打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會同人力資源部核實清楚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給予一定的資助,資助金額由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2.7、保險
凡是在公司服務的員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購買社保。
2.8、年休假
凡服務期滿一年的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年休假。
2.9、交通、通訊、住宿(外地員工)、誤餐補貼
詳見各項補貼實施辦法。
3、本制度從**年7月23日開始實施,原制度即日廢除。
公司福利方案(二)
考慮到現公司員工學車人數日益增多,公司為最大限度為員工提供應有幫助,方便日后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工作效率,讓員工感受企業大家庭的溫暖,特制定以下員工學習成長福利方案:
一、福利項目
公司將現有××車(車牌號: )提供給主管級別以上員工(含主管級別)在工作之余練習使用,并由公司現有駕駛司機陪同指導,但使用者需根據自己使用需要繳納產生的相應油費。
此福利具體負責人為×× 。
二、福利時間
公司日常工作之余時間:
1、每日12:00-13:00;
2、每日18:00以后;
3、周六、日休息時間。
三、車輛使用流程
1、使用者需提前一周向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請,須注明使用者身份證號碼、駕 駛執照號碼、車輛使用時間及使用日期;
2、委員會綜合評估通過后及時安排,使用者必須按之前約定時間到達公司總部練習,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說明,不得無故缺勤,如事前未作約定致使公司方無法按時提供車輛和駕駛司機,公司不予處理協調;
3、使用者用車前后需及時記錄行車公里數,練習完畢后及時去加油站將公司現有××車(車牌號:)油箱加滿油,根據實際產生油費,及時支付,不得拖延,此外不再額外承擔其他任何費用;使用者需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車輛加油稅票亦可)。
四、行車路線
××路——××路——××路——××路(原路返回)
五、注意事項
1、申請者必須持有駕駛執照后方才具備申請資格;
2、練習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駕駛司機的指示,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確保人身及車輛安全;
3、使用者在使用此車輛期間,公司方不承擔所有交通責任事故的一切責任;
4、車輛在使用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確認事故責任,若是使用者責任給所使用車輛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由使用者承擔該損失;若是使用者責任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保險不能承擔及報銷的)也應由使用者承擔;
5、使用者不得將該車輛私自借給、租用或轉讓給他人;
6、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若產生糾紛交由公司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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