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世界銀行第__________號貸款項下第______號招標,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引進方”)為一方,德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為另一方;
鑒于讓與人擁有設計、制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調試、運行、維修、管理及銷售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讓與人有權并同意向引進方轉讓上述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引進方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維修、銷售和出品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制造技術;
鑒于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并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合同及以方所簽的另一合同規定的設備、工具和必要備件以用于鐵路______產品的制造;
鑒于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并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合同及雙方所簽另一合同規定的一定數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于組裝和制造、鐵路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引進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 “讓與人”是指德國________公司。
1.3 “合同”是引進方和讓與人簽署的如合同所述的協議,它包括所有附件,附錄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關文件。
1.4 “合同價格”是指引進方支付給根據合同全部完滿成其合同義務的讓與人的金額。
1.5 “合同產品”是指由合同工廠根據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生產的滿足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型號、規格、性能的所有產品。
1.6 “合同工廠”是指引進方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制造合同產品的地點,即時另北京____工廠。
1.7 “技術資料和軟件”是指讓與人按照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給引進的所有文件,它包括下列內容:
a. 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文件以及有關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調試、運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軟件。
b.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文件以及有關合同設備的設計、制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調試、運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文件和軟件。
c. 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文件以及有關合同部件的測試、檢驗、調試、組裝和維修的技術文件和軟件。
1.8 “技術服務”是指讓與根據合同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規定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技術監督、技術培訓和其它服務。
1.9 “中外運”是指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它是引進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術資料和軟件、合同設備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國天津新港:
中外運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國天津塘沽新港路44號
電傳:23187 tgftt cn,傳真:022 984757
b. 中國北京空運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亮馬橋路安家樓
電傳: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華人民共各國。
1.11 “f.r.g”是指聯邦德國。
1.12 “世界銀行”是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轉讓并且,引時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設計、制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調試、運行、維修及管理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呂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二。
2.2 讓與人同意給予引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以及出口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和不可轉讓的。
2.3 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件,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讓與人同意派遣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其具體內容、和要求說見合同附件九。
2.5 讓與人同意在讓與人的工廠和合同工廠對引進方的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并保證使引進方技術人員掌握轉讓的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合同附件十。
2.6 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內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輔助設備。雙方屆時將另簽合同。
2.7 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有次期之后的十年內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讓與人自己生產或改造的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設備和軟件,并協助引進方得到第三方生產或改進的制造合同產品所需和設備和軟件。
2.8 讓與人同意,如果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技術和質量要求,引進方有權在合同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標明“由 ______(讓與人名稱)許可在中國制造“的字樣,至于是否在合同產品上標明上述字樣,則由引進方自行決定。
第三章 合同價格
3.1 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范圍,以及讓與人按本合同的規定應完成的義務,本合同總價格為______德國馬克。分項價格如下:
3.1.1 專有技術費用為______德國馬克。專有技術分項價格為:
a.技術轉上費:______德國馬克;
b.技術資料費:______德國馬克(cip北京機場)
c.人員培訓費:______德國馬克;
d.技術服務費:______德國馬克。
3.2 以上合同總價是對于讓與人在本合同下應盡的包括按cip條款將技術資和軟件運達北京機場之全部責任的固定價格。
第四章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的所有費用將使用世界銀行第______號貸款以德國馬克通過不可撤消的、允許分批交付的、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支付
4.2 讓與人應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其中國銀行總行向讓與人推薦并經引進方認可的讓與人所在國的一個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證,該信用證的金額應等同于合同總價。該信用證將允許按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支付條件進行支付。
4.3 專有技術費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并符合合同規定后支付:
a. 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件一份,或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無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 讓與人銀行開出的金額為合同總價10%的不可撤消的銀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該銀行保函的格式說見合同附件12;
c. 全額形式發票四份;
d. 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e. 商業發票四份。
以上單據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 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25%,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合同附件6的規定音樂會了第一批技術資料/軟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后支付:
a. 商業發票五份;
b. 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 交付第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 第一批技術粢或軟件的裝箱單五份;
e. 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第一批技術資和軟件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3 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5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附件6的規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術資料軟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后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最后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最后一批技術資料或軟件的裝箱單五份;
e.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全部技術資料和軟件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4 按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5%,即______馬克,裝在合同產品樣機驗收完成、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且符合合同規定后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驗收保格證書副本兩份。
4.4 引進方有權從履約保函或正在議付的付款中扣除讓與人根據合同規定應交付的罰款/或補償費。
4.5 在中國境內產生的銀行費用由引進方承擔,在中國境外產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除了因引進方的延誤支付而產生的利息之外,義付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利息費用均由讓與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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