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17年移民搬遷扶貧工作計劃
為統籌推進全市移民(脫貧)搬遷工作,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根據《陜西省移民(脫貧)搬遷工作實施細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思路。認真貫徹中省脫貧攻堅和移民搬遷有關精神,切實把移民搬遷作為脫貧攻堅的重要措施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機遇,作為擴投資、調結構、轉方式、惠民生的有力抓手,系統思維,統籌推進。圍繞“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工作目標,落實“精準搬遷、精細管理、精確施策”的工作標準,統籌扶貧搬遷和避災、生態、其它(工程建設、鎮村建設)搬遷。堅持“進城入鎮住社區”安置,實現移民搬遷與城鄉發展、新型城鎮化進程、美麗鄉村建設以及生態治理統籌推進,加快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群眾自愿。堅持省負總責、市抓統籌、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實行以戶定建,搬遷群眾全程參與,增強搬遷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搬遷安置對象的主體地位,保障其知情權、選擇權、監督權、參與權。
2.規劃引領,扶貧優先。堅持系統思維,統籌謀劃推進,把移民搬遷作為脫貧攻堅和城鄉一體、四化同步重要載體,突出易地扶貧搬遷,統籌推進避災、生態和其它搬遷,實現扶貧搬遷與其他類型搬遷協同推進、和諧“共振”。
3.同類同策,保障跟進。保持移民搬遷政策連續性和工作穩定性,除建檔立卡貧困戶適當提高建房補助標準外,其他確需同步搬遷的農戶執行原定補助標準?;A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同步跟進,實現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共用。
4.規范管理,提升水平。圍繞“提速度、上水平”的總體要求,深入推進“三精”管理。引進大型企業、優質資本、先進技術。參與移民搬遷工程,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確保全市移民(脫貧)搬遷工作“干實、干好、干響”。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規劃搬遷13.4萬戶46.9萬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8.39萬戶31.8萬人實現全部搬遷。20xx年底前完成受地質、洪澇災害威脅人口的搬遷,2018年底前完成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2019年底全面完成其它需要同步搬遷對象安置任務,2020年實現搬遷群眾經濟能立足、身份被接納、文化能融入、權益有保障,與全市人民同步夠格邁入小康社會的目標。
二、精準搬遷對象
按照“三查三定”的要求,逐戶摸清搬遷對象意愿,全面盤清搬遷對象底數。堅持扶貧戶、避災戶優先搬遷,統籌推進生態類及其它類搬遷,區分輕重緩急,逐戶簽訂搬遷協議,分年輪候安置。扶貧類搬遷對象必須是本市范圍內農村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并經縣區扶貧部門審核確認;避災戶搬遷對象需經縣區國土部門、水利部門審核確認;生態類搬遷需經縣區環保部門審核確認;其它類搬遷由涉及的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三、完善搬遷規劃
由市國土資源局、發改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聯合編制《安康市移民(脫貧)搬遷總體規劃》,將移民搬遷規劃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與脫貧攻堅和“四化同步、城鄉一體”相融合。主動與人口布局、土地利用、城鎮體系以及配套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規劃相銜接,與村莊建設、村莊整治、傳統村落保護、農村危房改造以及美麗鄉村、特色產業、鄉村旅游相統一。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四避開”(避開地質災害、洪澇災害、生態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三靠近”(靠城鎮、中心村、園區景區)和“四達到”(達到房產能升值、增收有保障、基礎配套強、公共服務好)的要求進行安置點選址,科學合理布局移民搬遷安置點,并據此完善全市移民搬遷布局規劃和建設規劃,形成“51155”空間布局規劃體系。即:到2020年,全市建成5個10000戶以上集中安置區、11個5000戶以上集中安置社區、50個1000戶以上集中安置區、500個100戶以上集中安置區。各縣區依據“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十三五”移民(脫貧)搬遷任務,及時調整完善移民(脫貧)搬遷規劃體系。
嚴格按要求分級做好規劃評審和技術審查工作。各縣區應編制移民搬遷布局規劃和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規劃并嚴格做好規劃評審。對安置戶數100戶以下建設規劃由各縣區規劃部門組織評審;安置戶數100-400戶的由各縣區規劃部門初審,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技術審查;安置戶數400戶以上的,由縣區住建、規劃部門評審、市規劃管理部門初步技術審查后,以縣為單位報送省住建廳進行技術審查。各級規劃部門要嚴格程序、優化服務,堅持快審快批,提高效率。特別是在移民搬遷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規劃,維護規劃嚴肅性。
四、明確搬遷方式
(一)推進集中安置。堅持以集中安置為主,縣區年度集中安置率不低于80%。所有安置方案和安置點要先報市搬遷辦審查批準,備案后開工建設。所有符合或基本符合選址要求的集中安置點,均要達到相應的集中安置規模要求。
1.進城入鎮集中安置。鼓勵搬遷群眾進城入鎮安置,優先在中心城市、縣城、縣域副中心鎮以及集鎮建成區或規劃區布局搬遷安置社區,積極探索移民搬遷房與商品房、棚改房、保障房的“四房”融合,把鼓勵農民進城落戶政策、去商品房庫存政策與移民搬遷政策綜合疊加,引導搬遷群眾進城入鎮安置。以縣區為單位城鎮安置率不低于60%。
(1)進城入鎮新規劃建設搬遷安置點的,安置點總規模不低于500戶,當年規劃安置戶數不低于100戶。
(2)進城入鎮購買房屋原則上選擇選址安全可靠、房屋質量有保障;建設手續齊全、基礎和公共服務良好的商品房,土坯房或手續不全的自建房、小產權房不得納入搬遷安置范圍。具體
由各縣區政府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3)進城入鎮安置項目備案以縣城或集鎮作為一個集中安置項目申報備案,可分期、分片區、分年度建設。
(4)凡符合條件的農戶進城入鎮購買商品房的,一律按集中安置對待,執行集中安置建房補助,納入集中安置考核范圍。
2.依托中心村莊或已建集中安置點續建安置。
(1)在中心村莊建設集中安置社區的,必須經縣區規劃、國土、水利、林業、環保等部門勘察確認,選址安全可靠,避開地質災害、洪澇災害隱患、生態保護區以及永久基本農田,有較好的基礎設施條件和人口承載能力,具備增收致富發展潛力,并按要求經規劃部門確認,制定地災、洪災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2)中心村莊插花安置新老住戶總數不低于200戶,搬遷安置戶不低于50戶(當年搬遷安置不低于10戶)。
(3)鼓勵在集中安置點上續建,新老住戶總數不低于50戶,當年搬遷安置不低于10戶。
3.農村新型社區集中安置。結合鎮村綜合改革,在撤并鄉鎮所在地規劃建設中心社區;圍繞脫貧攻堅,結合村莊綜合整治、傳統村落保護提升,跨村聯村建設集中安置社區;依托各類產業園區、景區,結合美麗鄉村和鄉村旅游建設新型農村特色社區。
新建農村新型社區規劃總戶數不低于100戶,當年搬遷安置不低于30戶。對確實達不到上述規模的,在做好配套設施建設的前提下,經市、縣區移民搬遷領導小組審查后,報省移民辦批準后可適當降低,原則上不得低于50戶。
(二)規范分散安置。出臺分散安置規范管理辦法,科學規范分散安置。各縣區分散安置率控制在20%以內,超過部分不納入搬遷范圍、不計算搬遷任務、不享受搬遷政策。
(三)完善交鑰匙工程安置。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可結合實際通過“交鑰匙工程”搬遷安置。
1.積極探索移民搬遷“交鑰匙工程”脫貧兜底政策與民政敬老院相結合的辦法,有效整合移民搬遷資金和民政項目等資金,按照“兩院合一、一院兩制”的方式,解決無能力搬遷對象集中居住問題。
2.通過“交鑰匙工程”,以插花安置、梯次搬遷等方式,分散解決部分困難群眾住房問題。但應盡量避免和減少自成一體的“交鑰匙工程”安置困難群眾。
3.對貧困戶可參照特困戶實施“交鑰匙工程”,根據貧困戶人口狀況可適當增加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總面積嚴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優先利用政府各類補助資金統籌解決,對擴大面積后資金確有不足的,可按成本價收取建房款,貧困戶暫時無力自籌的,可申請扶貧貸款予以扶持。
五、加強規范管理
(一)堅持項目管理。搬遷工程全部實行以縣區政府為主體的項目管理,所有統規統建項目全部實行“一個安置社區、一個項目主體、一個項目法人”的管理模式。嚴格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度和終結審計制等“五制”管理。未審核批準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未竣工決算審計的項目不得驗收和撥付全額工程款。強化質量監管,堅持所有工程質量安全“零容忍”和“終身制”,采取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群眾監督三結合的辦法,抓好全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二)嚴格用地管理。堅持依法規范、“應保盡?!薄⒐澕s集約、成本價供地。嚴格控制移民搬遷用地面積,集中安置用地戶均控制在0.2畝(含配套設施用地)以內,分散安置用地戶均不超過0.25畝(含公共用地)。扶貧搬遷戶住房面積嚴格執行中央易地扶貧搬遷規定,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特困戶的“交鑰匙”工程,原則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對特困戶家庭人口在3人以上的,縣區政府按照人均25平方米的標準,從實確定,但最大不超過100平方米。
避災、生態及其他類型的搬遷戶,在嚴格執行省定宅基地面積標準及建房補助標準的前提下,由搬遷對象根據家庭經濟狀況,堅持實用夠用原則,合理確定住房面積。
(三)規范配套設施。集中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蓋”的要求,同步配套到位。30-100戶的小型安置點,配套生產生活基本所需的水、電、路、視、訊、網等設施,安置點建成即配套建設到位;100-500戶的中型安置點,增加更多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社區相關服務功能,安置點建成后2年內配套建設到位;500戶以上的大型安置點,基礎設施全部建設到位,并配套醫療、教育、文化、衛生、超市、公墓、消防、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以及社區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實現服務功能“全覆蓋”,安置點建成后3年內配套建設到位。所有配套設施項目由縣區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市縣相關部門監督指導,負責檢查驗收。
六、強化資金管理
(一)資金籌措。移民搬遷資金根據搬遷對象不同類別,由各級財政、銀行貸款、捆綁項目、社會投入和群眾自籌等途徑籌資。
1.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籌措和財政分擔比例。十三五”時期全省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35.5萬戶125萬人需要通過搬遷脫貧,中央按每戶約20萬元匡算(其中建房7萬元、基礎設施4萬元、產業發展3萬元,宅基地騰退1萬元,另外5萬元主要用于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產業扶持),資金需求約710億元。中央匡算的戶均20萬元,其中11萬元由陜西移民搬遷工程公司以貸款的方式撥付到縣(7.5萬元為中省投入,3.5萬元由縣區統籌)、4萬元由陜西扶貧開發公司統籌、另有5萬元向銀行貸款。分散安置戶按每戶8萬元標準籌措(建房補助4萬元、產業扶持3萬元、宅基地騰退復墾1萬元)。資金來源分別是:
財政分擔比例:中省財政負擔集中安置建房補助5.5萬元(含樓房化安置戶每戶0.5萬元獎勵資金),基礎設施“小配套”每戶2萬元;分散安置每戶2.5萬元;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融資貸款利息的10%(中央財政負擔90%)。市縣財政負擔建房補助每戶1.5萬元,其中市級財政每戶配套0.3萬元,縣區每戶配套1.2萬元。
整合項目:由縣級統籌整合項目解決,基礎設施“大配套”每戶2萬元,宅基地騰退每戶1萬元,產業發展每戶3萬元。
金融扶持: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除中、省、市、縣四級財政承擔的戶均15萬元籌融資額度外,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可再給予戶均5萬元以內的信貸支持(20年期限,中央貼息90%、省財政貼息10%)。
社會投入:相關優惠政策繼續執行2012年政府制定的《陜西政府關于印發省移民搬遷安置稅費優惠政策的通知》(陜政發﹝20xx﹞4號),落實稅費優惠,降低成本。同時,鼓勵縣區積極引進市場主體參與支持移民搬遷工作。
2.避災(包括地災、洪災、責任人滅失的采煤塌陷區)、生態搬遷資金籌集和分擔比例。
建房資金:集中安置的每戶4.5萬元,選擇高層、小高層、多層進行樓房化安置的,每戶再獎勵0.5萬元。按照中省3.5萬元,市縣1.5萬元的比例分擔,其中:市級0.3萬元,縣級1.2萬元;分散安置每戶補助3萬元,按照中省1.5萬元,市縣1.5萬元的比例分擔,其中:市級0.3萬元,縣級1.2萬元。
配套設施: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紅線內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資金,中省財政每戶2萬元用于“小配套”設施建設,由縣區統籌使用;不足部分和“大配套”設施資金由縣(區、市)政府統籌資金解決。
3.工程移民搬遷按工程建設單位與拆遷戶簽定的協議,由建房戶從建房補償中自籌。
4.小城鎮建設和鎮村綜合改革移民搬遷采取市、縣(區)財政補助、整合相關城鎮化建設資金、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等辦法籌集。對吸納搬遷農戶進入城鎮落戶達到一定規模的,省財政從鼓勵農民進城有關資金中給予每戶1萬元的獎勵性補助,用于本地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補助標準。堅持到戶到人補助,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七、跟進后續服務
(一)強化產業配套,促進增收致富。按照安居與樂業統籌、生產與生活同步的原則,統籌安排好搬遷脫貧與發展生產、生態補償、教育扶貧、保障兜底等脫貧措施,做到“一區一策、一戶一法”。通過企業帶動型、產業支撐型、景區輻射型、技能提升型、合作互助型等發展方式,促進搬遷安置群眾就業創業興業,確保搬遷一戶、脫貧一戶、退出一戶,實現搬遷群眾在遷入地的經濟立足。從現在開始,一律實行先就業后搬遷的移民搬遷安置方式,同步簽訂搬遷和就業協議,通過就業創業促搬遷。
(二)加強社區管理,完善配套服務。凡是已建成的移民搬遷安置社區,依據社區建設規模和實際狀況,按照“新設、融合、掛靠”三種類型,由市縣區民政、人社等部門負責,明確社區組織架構,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規范社區管理服務,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和物業管理服務社區群眾,促進政府基本公共服務、居民自我服務、市場有償服務協調發展,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落實好搬遷群眾搬遷前政治權、承包權和宅基權,搬遷中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搬遷后的就業、就醫、上學、社保、養老等基本權益。
(三)推進土地騰退,根除危險源。按照“一戶一宅、占新騰舊”的原則,加快舊宅基地騰退和復墾。逐戶簽訂舊宅基地騰退協議,明確舊宅基地退出時間。暫時難以騰退的,最遲應在搬遷后3年內騰退。對原房屋受地質、洪澇災害威脅和鑒定為D級危房或處在采煤塌陷區的,必須堅持入住一戶拆除一戶的即搬即拆政策,在最短的時間內根除危險源,宅基地騰退復耕或生態修復。與此同時,各縣(區)要加快探索制定“兩證”辦理相關政策,穩步推進“兩證”辦理,保障群眾權益。
(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堅持從實際出發,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培訓教育活動,幫助和引導搬遷群眾養成良好行為方式和生活習慣,加快農民向市民的轉變。從講衛生、講文明、講法制等生活細節抓起,培養搬遷群眾社區居住的生活習慣和技能;從職業技能、就業引導、政策宣傳抓起,增強就業創業能力,拓寬致富增收渠道,引導搬遷群眾適應新環境、新生活;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抓起,繼承和發揚尊老孝老、團結和睦、互幫互助等優秀傳統文化,培養搬遷群眾民主、法制意識,增強凝聚力、向心力。通過加大文明創建,不斷豐富文化生活,促使搬遷群眾安居樂業、家庭和睦幸福、社會和諧穩定,讓搬遷社區成為和諧文明、兼容并包的新家園。
八、強化組織保障
(一)堅持分級負責。落實省負總責、市抓統籌、縣抓落實的推進機制,夯實責任。市上主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大宣傳引導和培訓指導,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縣(區)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做好對象精準識別、規劃(計劃)編制、項目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各級各相關部門嚴格按職責分工,夯實任務,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全力推進。
(二)堅持抓點示范。建立市、縣區黨委、政府和部門包抓機制,結合實際抓典型、抓示范。委書記、市長每人抓一個5000戶以上的集中安置點;主管市長抓3000戶以上的安置點;市級聯系領導分別包抓1000—3000戶的集中安置點;縣區委書記、縣區長、市國土局長、市移民辦主任每人抓一個2000戶以上的集中安置點;市級包抓扶貧工作的部門,每個部門在所幫扶的貧困村就近包抓一個500—1000戶示范小區;主管副區縣長、縣區國土局長、移民辦主任每人抓一個1000戶以上的集中安置點。
(三)強化督辦考核。健全督辦考核機制,堅持實行移民搬遷工作月統計、季督查、年考核和跨年度驗收“四位一體”監督檢查機制。實施移民搬遷進度月通報評比制度,市搬遷辦每月在《安康日報》上對各縣區移民搬遷工作進度進行公告評比。市搬遷辦要按年度考核結果統籌安排下年度計劃指標。各級都要將移民搬遷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并加大考核權重,堅持真考實核,嚴格問責問效,確保移民搬遷工作扎實推進。
(四)加強宣傳引導。切實加大移民搬遷政策的宣傳力度,明確各級任務,夯實工作責任,動員各級各部門積極參與移民搬遷。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尊重群眾實際意愿,加強扶持引導,減輕負擔,促使其主動實施搬遷。注重創新機制,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參與搬遷,形成全社會支持參與移民搬遷的良好氛圍。
(五)夯實基層基礎。進一步整合搬遷工作力量,加強搬遷隊伍建設。各縣(區)根據省、市統一要求和搬遷工作難易程度,成立移民搬遷工作機構,落實人員編制,保障工作經費。理順管理體制,市、縣區搬遷機構統一歸口到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管理,分級負責,提高效率,確保全面完成移民搬遷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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