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鹽縣2016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細則
浙江省海鹽縣出臺了2016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細則,下面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浙江省海鹽縣2016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細則
為更好地滿足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特色發展,近日,浙江省海鹽縣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秋季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了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程序、相關時間節點等,堅持“陽光招生”,免試就近或相對就近入學。
控制年齡控制班額
實現免試就近入學
哪些年齡的孩子可以成為秋季新生?記者了解到,此次招生對象為海鹽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符合在鹽就讀的適齡新居民隨遷子女;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年齡必須年滿6周歲(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間出生),其中,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須辦理延緩上學手續,并報縣教育局審批;初中一年級新生為2016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為了讓每一個孩子享受到良好教育,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海鹽縣嚴格控制班額,原則上以生源施教區分布為主要依據,確定各公辦學校今年招生班級計劃數,同時按照省教育廳要求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嚴格控制起始年級的班額。2016年海鹽縣20所公辦小學共招生104個班,12所公辦中學共招生91個班。
此外,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劃學區招生”要求,海鹽縣規定適齡兒童少年需按照戶籍和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地入學。各校在招生過程中,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與入學相關的學科文化知識筆試或面試。
嚴格按照招生程序
自主報名自主錄取
在招生范圍上,海鹽縣城區繼續執行《海鹽縣教育局關于調整海鹽縣城區初中、小學施教區劃分的通知》,學區劃分按往年不變。
對于想要在城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要以“依法確保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起始年級就學”為前提實施招生工作,主要順序為:學生戶口在縣城區,父母房產在施教區內并常住的,以此房產地確認其為該施教區學區生;持有《海鹽縣被征地人員分流協議書》的武原街道居民子女,若其父母有安置房產的,根據房產地確認其為該施教區學區生,若沒有安置房產的,則以原私房產地確定為施教區學區生;涉及經濟適用房居民子女,其戶口遷入施教區的.,以此房產地確認其為施教區學區生;《關于調整海鹽縣城區初中、小學施教區劃分的通知》文件規定的武原街道相關行政村按規定確定其施教區學區生;學生戶口在縣城區,且入在其祖父母常住產權房內,經查其父母確無房產的,則以其祖父母此房產地確認其為施教區學區生。
此外,鎮(街道)公辦學校也原則上按學區進行招生,招生順序為先滿足戶籍所在學區學生,在學額有余的條件下,本學區范圍內符合規定接收條件的適齡新居民隨遷子女。
規范學校招生行為
保障公開公平公正
記者了解到,目前,秋季招生工作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招生信息調查時間為2016年5月中下旬;辦理戶籍和居住證等有關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公辦小學、初中新生登記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上旬。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我們局里和學校都相應成立了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保障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平穩有序,發現問題可以及時處理。”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于一些符合就讀條件的特殊兒童,海鹽縣還規定學校必須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就學權利,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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