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2016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即將開始了,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特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2016年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6年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成立鎮街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實施及管理。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屬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
(二)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嚴禁學校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三)人戶一致原則。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的原則。“人戶一致” 主要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實際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經鎮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的租賃合同等)地址一致。
二、小學招生
(四)招生對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階段的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五)招生信息發布。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當地公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方案,內容包括小學招生地段、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報區教育局審定后,于4月15日前通過宣傳單張、報紙、電視、網絡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六)入學程序。2016年起,全市公辦小學、民辦小學招生均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入學程序。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15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網上報名登記有效后,于5月第四周的周六起連續3天(5月21日——23日),根據網上預約時間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6月19日前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完成轄區公辦小學的錄取工作,并向適齡兒童的家長派發錄取通知書。6月25日進行公辦小學新生注冊。
資料審核時,須帶如下證件、證明材料:
(1)戶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或被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有效居住證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拆遷協議、出租屋管理中心認可的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監護人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以祖輩房產或租賃合同為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入學的,須提供在申請入學鎮街無房產的證明(到區房管部門開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證明應含適齡兒童的父母和適齡兒童本人)。
(3)計劃生育服務證(根據計生部門要求進行查驗、登記);
(4)兒童預防接種證;
(5)符合條件的非廣州市戶籍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還需按本細則《附表1》要求,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復印件)和證明材料(原件)。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出國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8月29日向戶口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并提交報名資料,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可根據剩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不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按《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辦法(試行)的通知》(增府辦〔2015〕1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通過計算積分的方式為其適齡子女申請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來穗人員可于4月1日至25日登錄“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系統” 進行網上申請并提交申請資料。來穗人員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居住地鎮街教學指導中心現場提出申請,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必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具體辦法根據《通知》精神和區教育局有關規定辦理,各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及來穗人員子女學位數劃定入讀公辦學位的積分分數線,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不符合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或不服從教育部門學位安排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選擇報讀我區的民辦學校。
2.民辦小學入學程序。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10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 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民辦學校平行志愿。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擬報名的民辦小學現場提出申請,民辦小學須設專人提供網上報名服務接受報名。
民辦小學于5月25日至6月30日錄取學生,并通過“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于7月4日至7月8日參加補錄,已進行網上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1至4個平行志愿申請補錄。民辦小學于7月9日至7月10日接受新生注冊報到,并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和職業教育科。注冊結束后,招生人數少于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以于8月25日至8月31日參加第2次補錄,補錄的報名程序和錄取方式與正式錄取的要求相同。進行第2次補錄的民辦小學,于9月10日前為新生建立學籍。
(七)招生地段。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應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合理劃分公辦小學招生地段。所有公辦小學必須按劃定的地段招生。
(八)安排學位。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對口地段小學。具有廣州市戶籍“人戶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在保證“人戶一致”學生學位的基礎上,可以實際居住地為主,接受其報名,在學位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其統籌安排學位,具體細則由各鎮街招生領導小組制定。
(九)特長生招生。除廣州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可招收體育特長生外,其他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入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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