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防護口罩》標準
近日,《PM2.5防護口罩》團體標準(TAJ1001—2015)在北京正式發布。該標準由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提出,由我國安全防護用品行業專家、防護口罩生產企業及相關科研部門組成的起草委員會歷時近兩年時間制定完成,并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備案,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目前我國PM2.5防護口罩市場存在諸多問題。一方面,“山寨”PM2.5防護口罩充斥市場;另一方面,工業防塵口罩被大量誤用,存在巨大的健康隱患。造成這一亂象的原因是我國一直沒有民用PM2.5防護口罩的相關標準,只有工業用防塵口罩(GB2626-2006)和醫用口罩的標準,還有一些口罩執行的是以N95等開頭的美國標準,或是FFP開頭的歐洲標準。需要指出的是,工業防塵口罩有著嚴格的佩戴條件限定,使用時間超過4小時后容易造成頭暈等身體不適狀況。因此,亟需制定普通民眾適用的PM2.5防護口罩標準。
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會長李建華在發布《PM2.5防護口罩》團體標準時說,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安全健康防護用品委員會從2014年初開始,組織安全防護用品行業資深專家、主要防護口罩生產企業及相關科研部門組成起草委員會,開始研究制定《PM2.5防護口罩》團體標準。經過歷時近兩年的努力,在廣泛聽取行業各方面專家意見和建議,多次召開起草委員會工作會議的基礎上,制定完成了《PM2.5防護口罩》團體標準(TAJ1001-2015)。該標準是我國第一個正式向社會發布的可以有效防護霧霾危害的口罩標準。
中國科學院城市環境研究所的鄭煜銘博士介紹說,PM2.5防護口罩除了注重防護效果(高的攔截過濾效率),也需要更良好的舒適性(低的呼吸氣阻力)。另外,PM2.5防護口罩與人的口鼻直接接觸,需要考慮微生物和pH值指標,現行GB2626-2006標準對這些指標都沒有提出要求。新發布的《PM2.5防護口罩》團體標準不僅兼顧了以上要求,還將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納入考核指標,可以有效保障佩戴符合該標準口罩的普通群眾的`身體健康。
據了解,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3月和9月分別印發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和《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劃(2015-2016年)》指出,我國現行的標準體系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改革的措施是把政府單一供給的現行標準體系,轉變為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共同構成的新型標準體系。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分為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側重于保基本,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側重于提高競爭力。國家鼓勵協會等社會組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對團體標準不設行政許可,由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自主制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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