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管理柜臺市場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通過與報價系統聯網的'方式實現業務信息的互聯互通,信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私募產品基本情況、交易信息和登記結算信息等。
第二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向協會報送柜臺市場業務年度報告以及重大事項報告。
證券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報送柜臺市場業務年度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柜臺市場業務總體情況、交易、登記結算、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風險及合規管理等。
柜臺市場發生對業務開展、客戶權益、證券公司風險等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證券公司應當在該事項發生后1個交易日內向協會報告,并于3個交易日內提交重大事項報告,內容包括:事項基本情況、產生原因、影響、應對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協會可以對證券公司柜臺市場進行現場檢查或者非現場檢查;證券公司及其相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接受問詢。
第二十八條 證券公司及其相關人員違反自律規則的,協會將視情節輕重采取自律懲戒措施,并記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移交中國證監會或者其他有權機關依法查處。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gongzuojihua/31474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