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點評《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大力鼓勵社會辦醫,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醫藥行業點評《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立法推進分級診療落地,大力鼓勵社會辦醫。
《條例》明確規定了各級醫院的診療分工,大醫院看小病將受到限制。具體來說,大醫院可以適當限制接診非急診、非轉診患者,門診醫師也可以限號,以保障患者的就診時間。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二三級醫院限制接診提供法律依據。另外,醫保費用差別支付制度會得以健全,積極發揮醫保引導患者在基層首診的作用。用法律化的形式來推行分級診療制度,將給細分板塊帶來實質性紅利。此外,《條例》取消了醫療機構籌建審批,以及社會辦醫不再受醫療機構數量、等級、選址距離等限制,采取多種手段鼓勵社會辦醫。
促進醫師多點執業,保護醫患雙方權益。
在醫生執業注冊方面,《條例》規定:醫師的.執業地點不限于注冊所在醫療機構,深圳市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醫師備案后也可以在深圳多點執業。對多點執業的立法規范,充分挖掘了現有醫療資源潛力。同時,《條例》對醫生、患者的權利給與了較大保障:醫生收紅包最高可被吊銷執業證書、患者病例須在6小時內提供查閱、醫療機構納入公共場所管理、醫療機構和醫師累計積分制度,這些將有效緩解醫患矛盾。
分級診療相關利好板塊。
我們認為深圳醫療條例的推行為深圳醫改挺進“深水區”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對全國具有示范性意義,有利于分級診療的早日落地。預計深圳后續將出臺一系列配套文件,如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辦法、轉診標準和流程、家庭醫生服務具體辦法等,確保《條例》的落實,這將給分級診療相關板塊帶來持續性的紅利。主要有以下利好板塊:1)基層醫療服務、民營醫院:鼓勵社會資本辦醫;2)互聯網醫療:電子病歷、簽名與紙質病歷、蓋章具有同等效力;3)醫生集團:允許多點執業;4)第三方影像、診斷、P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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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記者從《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啟動儀式上了解到,《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將深圳醫改的很多做法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比如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師實行累積計分制度、加入市醫師協會開展行業自律,要求醫療機構向患者公開全部病歷,將醫療機構明確為“公共場所”,對公立醫療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承擔的基本醫療均給予適當的政府補助,為深圳醫改挺進“深水區”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醫療條例還解決了社會辦醫療機構商事主體名稱與執業許可證名稱不一致的問題。過去社會辦醫療機構名為“某某醫院”,但其商事主體名稱只能登記為“某某醫院有限責任公司”,許多部門、機構認為這是兩個法人主體,導致其在工商、稅務、社保、銀行等相關業務無法順利開展,影響正常運營。
據悉,深圳市、區政府將依據醫療條例,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包括推進分級診療,將社康中心的建設標準納入城市規劃與準則,并通過完善醫保政策引導機制,引導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并全面放開醫療市場,簡化審批程序,采取多種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辦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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