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報銷細則公布
城鄉民眾肯定非常關心醫保的報銷問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報銷細則的解讀,遺愛來看一下吧!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報銷細則公布
參保范圍
職工醫保外所有城鄉居民均可參保繳費
個人繳費
明年起標準統一,不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
新生兒參保
出生當年免繳費可直接享受醫保待遇
住院待遇
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為75%左右
大病醫保
個人不再繳費,年最高報銷限額為40萬元
特殊就醫
急診救治時也可就近選擇非定點醫療機構
特別提醒
未按規定期限結算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私自涂改處方或自行開方索取的藥品費用不予報銷。
職工醫保之外的所有城鄉居民全部納入;個人繳費2018年起不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政策內住院費用平均報銷比例將保持在75%左右;在社區衛生機構看小病費用可定額報銷;順產可報銷1500元、剖宮產3000元;大病保險個人不繳費,年最高報銷40萬元……4月12日,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后,具體的參保、繳費、住院及門診費用報銷、生育報銷、大病報銷等政策,款款關乎民生。
參保范圍 職工基本醫保之外的所有城鄉居民
根據太原市政府部署,太原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整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簡稱城鄉居民醫保)(本報4月12日19版報道)。
太原市人社局明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為,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太原市城鄉居民。以下人員也可按太原市有關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并繳納費用:持有太原市居住證且未在原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外來務工人員等流動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由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的太原市宗教教職人員;散居太原市的困難歸僑僑眷;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現羈押于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被監管人員;武警山西總隊太原支隊所屬基層部隊官兵等。
靈活就業人員也可自愿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個人繳費 明年起不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
城鄉居民醫保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按政府每年調整后公布標準執行,個人繳費2017年人均150元。2018年起,城鎮居民個人繳費不再區分成年人、未成年人,執行統一的城鄉參保繳費標準。
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等醫療救助對象,參保個人繳費由城鄉醫療救助按規定給予補助,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現階段指低保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以及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的參保個人繳費部分,由當地政府財政按規定給予資助。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度繳費制度,太原市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為城鄉居民下年度參保繳費期。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按規定時間及時組織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繳費。居民以所在社區、鄉鎮、行政村為單位,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和個人醫療保險費繳納。中小學生和大中專院校等全日制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在學籍所在地參保繳費。在省城各大中專院校就讀的學生,入學當年在學籍所在地參保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學籍所在地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新生兒參保 出生當年免繳費直接享醫保待遇
新生兒參保由代理人持新生兒太原市戶籍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自出生之日起免繳當年保險費,享受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待遇。
出生當年未取得太原市戶籍的新生兒,次年取得戶籍后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享受出生當年和次年醫療保險待遇。
上年度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繳費,本年度錯過繳費期,具備參保條件的居民要求補繳或身份認證,保險費可按當年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標準由個人全額繳納,從繳費之日起滿30日后開始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住院待遇 政策內費用平均報銷比例75%左右
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其中,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平均報銷比例保持在75%左右。太原市將進一步控制醫保目錄外的藥品、檢查、診療項目占比以及高值耗材的使用,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與實際報銷比例間的差距,以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太原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后,將實現門診大額疾病病種和報銷政策的統一,并適當提高門診大病保障待遇,待遇標準將以定額報銷或限額報銷方式為主。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將制定門診大額疾病病種、認定條件和待遇標準等管理措施。未納入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大額疾病范圍內的病種,原已認定并享受待遇的城鎮居民醫保門診大額疾病和新農合大額門診特殊病種的參保患者,繼續享受原待遇。
門診待遇 門診統籌基金主要報銷看小病的費用
太原市人社局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建立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門診統籌基金主要報銷看小病方面的費用:城鄉居民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以及按規定支付的一般診療費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等費用支出。
門診統籌基金每人每年籌資和報銷標準原則上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的50%。門診統籌基金由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年內未使用下年度連續參保繳費的可結轉下年度累計使用。門診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與家庭醫生簽約的參保人員按門診醫療費的80%報銷,未簽約的按60%報銷。家庭醫生在城市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全科醫生或執業(助理)醫師、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護士等;在農村包括鄉鎮衛生院全科醫生或執業(助理)醫師、防保人員、鄉村醫生等。原則上每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數不超過1000人。
門診統籌從定額報銷管理逐漸過渡到非定額管理,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探索非定額管理的門診統籌方式,或委托具備資質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經辦服務。
門診統籌就醫及費用報銷重點放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二級以下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太原市各醫保經辦機構將制定措施,引導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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