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金融支持制造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
日前,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制造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下面是詳細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于金融支持制造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國制造2025》、《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金融服務體系,大力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強和改進對制造強國建設的金融支持和服務,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和持續改進對制造強國建設的金融支持和服務
(一)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加強對制造業科技創新、轉型升級和科技型中小制造企業的金融支持。制造業是實體經濟的主體,是科技創新的主戰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攻領域。當前,我國制造業仍存在大而不強,創新能力弱,關鍵核心技術與高端裝備對外依存度高等問題。金融部門應聚焦制造業發展的難點痛點,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不斷優化金融支持方向和結構,著力加強對制造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升級的中長期金融支持,積極拓寬技術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業企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促進制造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和由大變強。
(二)突出支持重點,改進和完善制造業重點領域和關鍵任務的金融服務。金融部門要緊緊圍繞《中國制造2025》重點任務和“1+X”規劃體系,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水平。探索為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創新型、多元化融資服務,支持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著力加強對核心基礎零部件等“四基”企業的融資支持,促進提升工業基礎水平。切實加強對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貸款支持,合理安排授信期限和還款方式,支持制造業兩化融合發展和智能化升級。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業務,促進制造業綠色發展。積極運用信貸、租賃、保險等多種金融手段,支持高端裝備領域突破發展和擴大應用。加強對工業互聯網重點項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制造業個性化定制和服務型制造。
二、積極發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強國建設的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
(三)發揮各類銀行機構的差異化優勢,形成金融服務協同效應。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在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切實發揮引領作用,在業務范圍內以財務可持續為前提,加大對重大項目、重大技術推廣和重大裝備應用的融資支持。全國性商業銀行要積極發揮網絡渠道、業務功能協同等優勢,為制造業企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不斷改進和提升對中小型制造業企業金融服務的質量效率。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注重發揮管理半徑短、經營機制靈活等優勢,立足當地,服務中小,積極開發針對中小型制造業企業的特色化、專業化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完善銀行機構組織架構,提升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探索建立先進制造業融資事業部制,加強對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重點行業的專業化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先進制造業聚集地區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在客戶準入、信貸審批、風險偏好、業績考核等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積極推動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建設,圍繞制造業中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提供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的金融服務。要完善小微企業授信工作盡職免責管理制度,激勵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支持中小微制造業企業發展。
(五)規范發展制造業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集團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充分發揮財務公司作為集團“資金歸集平臺、資金結算平臺、資金監控平臺、融資營運平臺、金融服務平臺”的功能,有效提高企業集團內部資金運作效率和精細化管理水平。鼓勵具備條件的制造業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通過開展成員單位產品的買方信貸、消費信貸和融資租賃服務,促進集團產品銷售。穩步推進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開展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試點工作,通過“一頭在外”的票據貼現業務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促進降低產業鏈整體融資成本,更好的支持集團主業發展。
(六)加快制造業領域融資租賃業務發展。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制造業企業在制造業集聚地區,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支持大型飛機、民用航天、先進軌道交通、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智能電網成套設備等高端裝備重點領域擴大市場應用和提高國際競爭力。大力發展直接租賃、售后回租等業務,充分發揮融資租賃業務支持企業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通過“以租代購”、分期償還等方式,支持制造業企業實施設備更新改造和智能升級。積極發揮融資租賃“以租代售”功能,支持制造業企業擴大銷售和出口。
三、創新發展符合制造業特點的信貸管理體制和金融產品體系
(七)優化信貸管理體制。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制造業新型產業鏈和創新鏈,積極改進授信評價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合理考量制造業企業技術、人才、市場前景等“軟信息”,將相關因素納入銀行客戶信用評級體系,挖掘企業潛在價值。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結合企業“三表”、“三單”、“兩品”等非財務信息,運用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和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專利權質押貸款等方式,積極滿足創新型制造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資金需求。
(八)大力發展產業鏈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依托制造業產業鏈核心企業,積極開展倉單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票據貼現、保理、國際國內信用證等各種形式的產業鏈金融業務,有效滿足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融資需求。充分發揮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公共服務功能,降低銀企對接成本。鼓勵制造業核心企業、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進行對接,開發全流程、高效率的線上應收賬款融資模式。研究推動制造業核心企業在銀行間市場注冊發行供應鏈融資票據。
(九)推動投貸聯動金融服務模式創新。穩妥有序推進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鼓勵和指導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投貸聯動方式,為科創型制造業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促進企業融資結構合理化,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建立銀行及其投資功能子公司、政府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間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有效降低銀行信貸風險。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外部投資公司、各類基金開展合作,積極整合各自的資金、信息和管理優勢,探索多樣化的投貸聯動業務,促進銀企信息交流共享,實現合作共贏。
(十)完善制造業兼并重組的融資服務。推動金融機構對兼并重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鼓勵金融機構完善并購貸款業務,在綜合考慮并購方的資信狀況、經營管理能力、財務穩健性、自籌資本金充足情況,以及并購標的的市場前景、未來盈利、并購協同效應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支持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實現行業整合。允許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并購債券等方式籌集兼并重組資金。鼓勵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投資基金以及產業投資基金等參與企業兼并重組,擴大企業兼并重組資金來源。
(十一)切實擇優助強,有效防控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獨立審貸、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原則,擇優支持有核心競爭力的產業聚集區和企業,注重從源頭把控風險。要發揮銀行業同業溝通、協調、自律作用,通過聯合授信、銀團貸款等方式,形成融資協同效應,切實防止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避免一哄而上、重復建設形成新的過剩產能。支持制造業企業按照市場化、法制化原則實施債轉股,合理加大股權融資力度,加強企業自身債務杠桿約束,降低企業杠桿率。要穩妥有序退出過剩產能領域,對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船舶等行業中有市場、有效益、有技術、經營規范的企業和技改項目,要支持其合理信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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