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簡報一
2017年02月27日,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公室(以下簡稱社保辦)全體干職工齊聚一堂,就如何更加快速、有效地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下簡稱改革)進行交流與討論。在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辦主任徐劍鋒同志的帶領下,會議高度肯定了社保辦2014-2016年度在改革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績,確定了全力開展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一主旋律,奠定了牢抓自身建設提升、工作紀律強化、團隊建設凝聚三條主線。會議還從汨羅市實際出發就如何開展改革做了詳細的安排與部署,全體干職工明確了今后工作的大方向,以高度飽滿、務實、肯干的工作精神揚帆起航,鼓足干勁使汨羅市改革這條大船直掛云帆濟滄海!
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簡報二
《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近日對外公布。實施辦法提出,對于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此外,辦法還就繳費基數如何確定、繳費年限如何認定、退休審批如何辦理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讀。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
編制不規范要先清理規范
我市提出,此次出臺的《濟南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適用于我市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參保的事業單位范圍為目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含公益一類、二類、三類事業單位)。對于劃分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對于目前尚未確定分類類型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分類類型確定并改革到位后,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我市提出,對于編制和人事管理不規范的單位,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后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我市在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期間已納入參保范圍的編制外人員,應劃轉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參保。其中,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可保留在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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