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強化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簡報一
為切實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新學期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交警支隊認真分析當前轄區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特點與規律,積極總結工作經驗,立足實際,理清工作思路,加大管控力度,全面推進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確保廣大師生出行安全。
一、部門協調,落實責任分工。各大隊積極聯合轄區安監、交通等職能部門召開聯席會議,組建校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完善相關管理措施,細化管理工作任務,落實管理工作責任,建立和完善 “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綜合治理”的安全防范機制,有效保障了校車管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安全檢查,落實源頭管理。各大隊對轄區所有校車駕駛人進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審核駕駛員的駕駛資質,發現有駕駛證未年檢、準駕型號與駕駛車輛不符、三年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等問題的,一律取消其駕駛校車的資格。路面執勤時,查獲到校車駕駛人超員、逆行等嚴重違法行為,一律扣證扣分;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校車的一律拘留,徹底打消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僥幸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三、內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各大隊積極與轄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把中小學校、幼兒園校車管理情況納入全年績效考核范疇。督促各學校積極配合交警工作,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加強校車和駕駛人的教育管理,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員或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堅決制止,不得放行。堅決杜絕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凡違反規定的,一律追究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同時,對校車駕駛人進行面對面安全教育,簽訂安全駕駛責任狀,切實增強其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守法意識,本著對學生生命高度負責的精神,不開“帶病車”,不駕超員車,隨時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四、嚴查嚴糾,落實路面管控。各大隊采取重點路段線上巡,重點時段點上查,重點車輛面上控的勤務模式,建立點、線、面立體式管控體系。充分依托護校崗,針對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組織警力不定期開展校車集中整治行動,嚴格查處校車超速、超員、不按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不按規定在校車站點停靠上下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杜絕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車輛、報廢車和無經營資質的客車接送學生,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取締。
五、教育引導,落實校園宣傳。各大隊為提高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安全意識,為廣大學生鋪設安全通道,各大隊與轄區教育主管部門、學校負責人協調聯系,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力求做到“與校領導見面、與校車駕駛人見面”,切實增強中小學校師生、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確保廣大學生安全上下學。同時,組織民警深入各中小學校采取發放宣傳資料、張貼標語、懸掛宣傳橫幅、上交通安全課、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對中小學生及其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學生堅決不乘拼裝車、報廢車等非法運營車輛和超員車輛上下學。并充分利用媒體輿論監督力量,對舉報接送學生車輛違法建立獎勵機制,促進全民參與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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