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快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匯報范文,歡迎閱讀!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匯報范文一
XX月XX日,江夏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就前期準備工作向區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譚德利做了專題匯報。
一是成立普查組織機構。江夏區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8日印發《江夏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區農業普查的通知(夏政〔2016〕1號),成立了江夏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并要求各辦事處、梁子湖風景區管委會、區農委、區林業和園林局于2016年3月底前相應成立本級普查領導機構,5月底之前完成村級農業普查工作組的組建工作,認真做好轄區內農業普查組織實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經費預算。按照國家統計局、財政部關于印發《統計部門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國統字〔2003〕74號)的通知精神,普查經費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江夏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經費預算。
三是早宣傳,早部署。2016年1月27日,江夏區統計局在召開的整體推進全區村級規范化建設現場觀摩會上,傳達了省、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會議精神,針對江夏區第三次農業普查前期準備工作做出重點安排。2016年2月3日,下達了《關于第三次全區農業普查有關前期準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辦事處,梁子湖風景區管委會統計站、區農委、區林業和園林局統計科抓緊組建完成街村兩級普查組織機構、對普查人員的配備、普查經費的落實、建立完善的普查機制給出了明確的指導意見。
四是印發相關文件。2016年2月18日,江夏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相繼印發《關于啟用江夏區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和江夏區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章的通知》(夏農普組〔2016〕1號)、《江夏區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關于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通知》(夏農普組〔2016〕2號)、《關于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包片責任制的通知》(夏農普辦〔2016〕1號)。2016年2月26日,江夏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建立全區農業普查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夏農普辦〔2016〕2號)。
在聽取區農普辦前期工作匯報后,譚德利對區農普辦積極作為,緊跟國家農普辦和省、市農普辦的工作節奏,有序有效推進我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前期準備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匯報范文二
為了及時掌握我城區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進度工作情況,確保我城區農業普查順利開展,10月12日至14日三天時間,城區農普辦抽調部分人員由農普辦副主任黃澤貴同志帶隊分別深入仙葫經濟開發區、南陽鎮、劉圩鎮、伶俐鎮、長塘鎮農普辦和10個村,對農普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針對此次督查,城區農普辦根據工作需要專門下發《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南青農普辦字〔2016〕8號)文件,要求各鎮、街道辦和仙葫經濟開發區認真開展農業普查前期工作,針對督查內容進行自查自糾,落實工作責任等。此次督查的主要內容有四項:一是督查農業普查機構和人員的落實情況;二是普查區域劃分及繪制區域圖進展情況;三是“兩員”選聘進展情況;四是涉農單位清查摸底進展情況。督查方式有聽取匯報,實地抽查1-2個村,交流討論。
經過此次督查發現,大部分鎮、街道辦一級農普辦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能夠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但仍然存在部分鎮(街道)農普辦沒能按照文件要求積極推進農普工作,現將督查情況匯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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