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打工的調查報告一:
暑假是在校學生最長的大假,假期長達兩個月,由于假期較長,許多學生都選擇了暑假打工做兼職,這正好是大學生體驗社會生活、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提升獨立生活能力的好機會,針對這一現象我小組對大學生暑假打工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調查的對象與目的
調查時間:20**年8月10號-20**年8月31號
調查對象:廣東省在校大學生,廣東省畢業大學生
調查目的:了解當代大學生暑假打工的狀況及遇到的問題,從而給以指導。
調查方法:利用網絡發布問卷,讓各校大學生通過網絡下載問卷填寫提交,若干天后收到153份填寫完整問卷。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人能找到與自己專業對口的短期暑期工。
選項 比例
A.從事服務員 48.08%
B.從事體力勞動 25%
C.從事家教類 48.08%
D.從事營銷類 53.85%
E.派發傳單 25%
F.其他 32.69%
1、尋求工作時有一種盲目、無序的狀態。學生的期望與社會的需求難以實現對接,而目前,人才交流中間還沒有建立規范的暑期打工專業市場。
2、真正具有含金量的崗位太少。許多學生認為,大一、大二時可以嘗試些大學生暑假兼職些"簡單勞動",增長社會經驗,大三以后還做就顯患上有些"不夠條理"了。有些高校教師對大學生到場"簡單勞 動"的打工也持反對定見,他們認為大學生是國家造就的人才,做簡 單勞動是人才的浪費。
3、受用人單位設置門檻及大學生本身勞動能力短缺等多方面因素影響,部分大學生打暑期工并不十分順遂,還有不少因未簽勞動合同還卷入到欠薪糾紛中。
4、由于社會經驗相對不足,每年暑假大學生打工被騙的事件時有發生。在本次調查中,9.43%有過受騙經歷,32.08%因單位的經濟問題,而被拖欠工資,因口頭合同,而被拒還薪。經過上網查詢得知,現在大學生暑期打工市場還沒有一種規章體制,社會上有7些用人單位利用在校大學生社會經驗少的特點設下陷阱,使大學生權益受到侵害。進一步查詢了解到,大學生在校期間勤工助學并不視為就業,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法》沒有將大學生列在調整的 范圍內,勞動監察部門無權受理投訴,在校大學生只能按照《民法》 打官司來維護自己打工的權益,其成本之高遠遠超過他們的承受能力。 一般情況下,大學生所要爭取的是幾百上千元錢,但訴訟成本可能高達好幾千元,并且還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所以,大學生受侵害的事情也就屢屢發生。
表四: 在打暑假工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情況比例.
選項 比例
A.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 9.43%
B.因口頭合同,而被拒還薪 13.21%
C.因單位的經濟問題,而被拖欠工資 32.08%
D.其他安全問題 75.47%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diaochabaogao/3136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