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調查報告范文
導語:每個工作都有專門的人來完成,大學生食品安全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標準化能力大大加強優質品牌農產品市場占,食品在衛生安全方面的標準跟不上時代,危險就在身邊黑心加工坊就在旁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的調查報告,歡迎參閱!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進步,經濟全球化不斷深入發展,人們飲食文化日益多樣化,人們在捍衛生命健康權利意識上的不斷提高和強化,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備受關注的熱門話題。重新審視食品安全,已上升到國家公共安全高度的問題。
關鍵字:食品安全 現狀 科學監管
一、我國食品安全的現狀
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接連不斷。一些知名企業不斷爆出食品安全事件丑聞,含敵敵畏的金華火腿,對腸食道胃粘膜有影響,可能致死;阜陽劣質奶粉使用違禁物質“三聚氰胺”導致嬰幼兒出現營養不良免疫力低下的事件,并且已經出現了一系列不可挽回的嚴重后果;2005年,碘超標的雀巢奶粉,影響甲狀腺功能;2006年,含瘦肉精的豬肉,人食用會出現頭暈、惡心、手腳顫抖,甚至心臟驟停致昏迷死亡;2010年旬陽縣義務教育“蛋奶工程”事件,陜西安康黃岡實驗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等等這些頻頻曝光的食品原料的生產、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各個環節的安全問題對消費者來說已不再陌生。據統計,2011年,各級公安機關會同各監管部門共偵破食品安全類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獲涉案人員7000多名;各級檢察機關批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訴1254人;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333件,生效判決421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出臺,從食品安全存在風險的各個環節,將食品安全劃分為四個監管環節:一是農業部門負責農副產品的生產環節,保證從源頭上不出問題;二是質檢部門負責食品在生產環節不出問題;三是工商部門負責食品在流通環節不出問題;四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可謂分工明確,職責明晰,從食品安全的源頭到大眾餐桌實行全程監管。
為了避免各職能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出現推諉扯皮現象,中央到地方各級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工作。陜西渭南市率先成立的食品安全綜合執法大隊,由一個部門實施食品安全“四段”全程監管的管理模式也有可能在全國普遍推廣并實施。雖然國家食品安全首腦機關和智囊團在食品安全監管問題上想盡千方百計,各級各個監管部門的工作不可謂不努力,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年來,劣質食品依然層出不窮,正如緊接著上演的含有“三聚氰胺”成份的食品不斷曝光,有些食品原料在農民的田地里生長過程中已經受到嚴重污染,等等這些問題嚴重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健康,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食品安全讓廣大消費者提心吊膽。人們不知道該吃什么,什么不該吃。
二、我國食品安全問題呈現的的特點
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屢禁屢出,從目前出現的一些典型案例來分析,有如下四個特點:
一是問題食品的涉及面越來越廣。問題食品的多樣化已從過去的糧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產品等傳統主副食品,擴展到水果、酒類、奶制品、食品等,在食品原料的`生產、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各個環節軍出現問題。
二是問題食品的危害程度越來越深,已從食品外部的衛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內部的安全危害。過去只注意食品細菌總數,現在是深入食品內部的農藥、化肥、化學品殘留。
三是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掙黑心錢,在食品中添加違禁物質和非使用物質的手段越來越多樣、越來越“深入”、手法越來越隱蔽,從食品外部的走向內部的、從物理的走向化學的。從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樣翻新、隱蔽性超強,一般的監測方法難以發現。
四是制假售假呈現規模型、連鎖型發展趨勢,違禁物質來源渠道非常隱蔽,制假售假鏈條越來越長。
三、產生諸多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
1、食品安全事件頻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生產的操作監管不力。對農副產品的種養殖方面缺少源頭監管,沒有深入田間地頭檢查農藥肥料,沒有深入檢查動物養殖飼料,使得食品原料本來存在污染;對生產環節監督不力,沒有嚴格把好準入關,準入門檻低,生產過程中缺少全程監督,產品出廠檢驗有的走過場;餐飲服務環節量大面廣,重點部位監管缺失,這些問題使得中國食品行業嚴重違規、違法生產銷售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現象屢禁不止。中國的食品監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的方法,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各職能部門之間要么會出現爭著監管、重復執法的現象,要么會出現爭著不管、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這就給某些食品行業違法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
2、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中存在諸多弊端和問題,為不少問題食品的產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間。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條文規定的過于籠統,可操作性不全面,有些甚至難以操作。比如在《食品安全法》中涉及法律責任的條款,針對一些小型企業輕微違法行為的,在處罰幅度上起點較高,在經濟比較落后的一些地方操作起來不是很靈活。相應的職能部門出臺的管理辦法也存在一些不是很明了的地方,相關的法律文書有的地方也不是很配套,比如在餐飲服務監管當中,無《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需要查封扣押經營場所的,是否可以在門上貼封條,是否可以用《查封扣押決定書》,相關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行政處罰法》中對較大數額的罰款數額沒有明確規定,職能部門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定義,所以在執法過程當中、在案卷程序處理當中容易出現違法執法、執法不到位現象。另外現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標準水平規定偏低,許多指標遠遠低于國際標準,許多重要的標準至今還尚未制定出來,這就為那些不法廠商、企業違法生產超低標準、不合標準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機。監管部門監管手段落后,缺乏最基本的監測設備,僅憑監管經驗實施監管,監管方法相對粗糙,監測體系覆蓋面較窄,縣級以下甚至沒有監測機構和檢測設備,比如在餐飲服務監管環節,無法鑒別食物的有些成分是否超標。
3、監管部門監管力量及執法裝備配置不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各個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分段管理。農業部門雖然成立了農業執法大隊,但是在農產品的監測環節中只是走形式,因為缺乏專業的監測人員,監測量過大,人員配置不到位。質檢部門更是工作量大,人員嚴重缺乏,有的縣級質檢局竟然只有一名專職的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員,更不用說什么檢測體系。特別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更是難以開展工作,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將原來衛生部門實施的餐飲監管職能調整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之后,大多數沒有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能調整了卻沒有增加相應機構和人員編制,也沒有配備最基本的食物中毒監測設施設備,甚至是執法設備和車輛。就拿旬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來說,按要求應該配備20人專職從事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而現實只有6個人,并且還從事藥品的日常監管,沒有最基本的食物中毒檢測設備,沒有一臺執法車輛。上述這些現實問題,直接影響了日常監管的監管質量,執法水平不能與時俱進,執法監管面不能全部到位,甚至出現轄區內監管空白區域。
4、消費者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識,也可能會引起食物安全問題的產生。首先,消費者缺乏購買安全食品的常識。我國眾多的消費者由于收入水平低下,沒有足夠的消費能力,加上缺乏相應的常識,所以在購買食品時安全意識淡漠,往往只圖便宜,不顧及食品的質量、安全問題。還有一些消費者在購買便宜食品、特價食品、無質量保證食品時,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認為大家都在買,并且別人過去多年吃這些便宜食品也沒吃出什么問題,現在再吃也不會有事,在消費者這種心理的支持下,就為問題食品的銷售打開了門路。其次,很多消費者缺乏科學食用食物的常識,由此可能會引發一些疾病的產生,甚至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5、食品安全輿論宣傳不到位,社會參與面不夠寬泛。社會在不斷地發展,人民群眾對飲食的需求逐步多元化。合理膳食、健康飲食,已經成為人們街頭巷尾熱議的話題。但是就如何膳食飲食方面了解的較少。就目前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宣傳可能還比較少,各個職能部門的宣傳大多數走形式,沒有常態化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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