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維權自己的權利要全體團結起來,才好解決事情。下面公文站小編為大家推薦的是小區業主維權倡議書,歡迎閱讀參考。
小區業主維權倡議書篇一
各位XX小區業主:
XX小區交付業主入住使用已經一年半,目前入住的業主已超過50%。作為小區業主,我們都希望居住在一個物業管理比較完善、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的小區里。但是,我們大家所居住的XX小區目前并不是這樣,而是存在著“臟亂差”等諸多問題,現略舉以下一些事例說明:
一、小區衛生狀況:
1、整個小區內沒有設置垃圾收集設施,僅后門外和前門出口靠近小區外部公共道路的路口處各設有一個垃圾收集箱,給業主的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2、小區各樓道及電梯間衛生打掃不及時,環境衛生非常差,電梯內經常有刺鼻異味,令人作嘔。
3、小區交房一年半以來,從未見到物業組織清理、清洗小區內公共路面。
4、小區地下車庫衛生太差,空氣惡臭。
二、小區安全狀況:
1、小區門衛形同虛設,整個小區沒有門禁系統,閑雜人員隨意進出無人盤查,誰都可以直接進電梯潛到你家門前,業主安全根本沒有任何保障,生活在這樣的小區,業主沒有一絲一毫的安全感。
2、小區后門無人看管,白天后門打開時,任何人、車均可從后門直接進出,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3、小區監控不到位,監控攝像頭數量較少,不少地方存在監控死角,很不安全。
4、車輛亂停亂放無人管理,還經常阻擋消防通道(已有消防下達整改通知),帶來安全隱患。
5、已發生過電梯困人事故,電梯內報警燈和報警電話不能正常工作,致使業主被困在電梯內長達數十分鐘方被解救出來,該業主已感覺頭暈目眩。如被困的是老人小孩,極有可能發生人身傷亡等情況。
三、小區管理狀況:
1、電梯照明通風設備損壞,一直無人修理。
2、有的樓道聲控燈損壞,業主告知物業卻一直無人修理,無奈業主只能自己動手、出錢維修。
3、地面停車場、地下停車庫車輛出入管理不到位,導致小區幾個月前曾發生過小轎車被盜事件。
4、地下停車場內設施不完善,而且現有設施中有一部分一直不能正常工作,物業公司視而不見,長期不作為,且管理松散,車輛可隨意停放,導致已經購買車位的業主不能將車停在自己的車位,給業主帶來極大的不便和不安全。
5、小區內有個別業主深夜高聲喧嘩影響整個小區住戶睡眠時,小區門衛沒有履行管理職責。
各位業主,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三條規定:“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服務企業。”
眾所周知,目前負責我們小區物業服務的物業公司,是去年交房前開發商指定的,業主入住前就已經與開發商簽訂前期服務合同,我們業主當初根本沒有選擇物業公司的權利。而該物業公司在這一年多的服務時間內,只把經濟利益作為他們的唯一目標,沒有履行他們應該承擔的物業服務責任,沒有維護好他們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一貫對業主的利益不尊重、不維護、不保障,對業主的正當訴求總是一拖再拖。我們大家的善良與寬容,被該物業公司理解為懦弱、膽小、怕事,從而長期凌駕于全體業主之上。
各位業主,我們大家花錢買房,所希望的不就是住得放心、住得安心、住得開心嗎?但是現在我們應有的權利得不得保證,我們整天生活在這樣一個“臟亂差”的環境里,不僅心情不愉悅,而且還時時為安全等問題擔憂,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居住質量和生活質量。
面對這樣的狀況,你是愿意繼續沉默隱忍?繼續坐視不理放任自流?繼續讓物業公司侵犯我們的合法權益?還是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團結起來,眾志成城,共同出主意、想辦法,逐步解決我們小區目前存在的諸多問題?
在此,倡議各位業主:為了我們大家的相關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大家行動起來,成立業主委員會,積極維權,保障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此,呼吁各位業主:希望小區所有業主自現在起暫時不要繳納物業費,待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并選定物業公司后,再行補交。
XX小區部分業主
二〇一X年九月一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gongwen/changyishu/4151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