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決定作文700字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自己決定作文700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己決定作文700字1
公元二0一四年七月上旬,予榮升高三,浩浩蕩蕩遷入風水寶地——文萃樓。課間正嬉戲,忽聞周老先生命吾等限時作文一篇。正值先生口述命題之際,吾思緒飄忽,憶起舊日同桌。
猶記當日天朗氣清,惠風和暢,吾三人因班級編位事宜而遂成同桌。吾座居中,左右皆班級巨頭。吾嘗曰:“吾等小民,而有天賜良機左擁右抱,真乃人生一大幸事。”
居左者名珊。其人形貌美麗,身形嬌小,尤工數理。居右者名妮,其人熱心開朗,身姿挺拔,優異者,同工數理。嗟呼!唯吾無突出之科而數理尤弱。珊者,乃本班速度之表率。此人慣用速戰速決之法,每當吾身陷作業之中,無法脫身,搶呼欲絕時,她早已脫離“苦海”。
某日,一張數學試卷飄然而至。限兩節課。吾別無他法,只得左手執卷,右手執筆。當日試卷難度稍小,吾恰以一節課之時完成選填題,心情頗好,喜笑顏開,可當吾瞥見珊之試卷時,吾只感苦悶填胸臆,當此之時,她已完成試卷,且將其置之于旁,又抽出課外資料,寫得呼呼生風。
妮者,乃本班焦點人物。此人速度奇慢。本班嘗貼一表于班級張貼欄內,該表用以記載未交作業之人。某日,我前去查看,不由驚呼:前日各科未交作業之人,妮科科榜上有名。
如此二人,居吾左右,令我備感“受熱不均”。珊做題尤多,然每次試卷下發,常是失去了“半壁江山”,卷面一片鮮紅,但細審其答案,思路常常正確。妮做題尤少,然每次訂正答案時,她卻是“一片大好江山盡在其囊”。
旦日,吾行至班主任近前,問之:“吾數理尤弱,欲學于左右,奈何兩人行事之法皆有利有弊,吾茫然學于何人。”師曰:“珊速度奇快然答案不準,妮答案極佳然速度過慢,然邪?”吾頻頻點頭。師曰:“如此甚妙,汝可學于珊之速度,妮之解題步驟,豈不妙哉?”吾恍然大悟,適時決定自己的速度,兩者結合乃是最佳之道!
猛然之間,待吾回過神來,周老先生所限之時已過半,吾驚呼,忙埋頭于試卷,用速度與嚴謹結合之法以書此文。
自己決定作文700字2
“媽媽,我今天穿什么?”
“你自己決定吧。”
“媽媽,周末同學約我出去,我可不可以去啊?”
“嗯,你自己決定。”
“你怎么什么都讓我自己決定啊,那我問了不是等于白問?”
每一天,我跑出的問題幾乎都只會接到同一種回答:自己決定。起初,我總是覺得十分反感,但漸漸的,我體會到了媽媽的用意。
在我上二年級的一個冬天,媽媽讓我自己決定著裝。平時都穿媽媽準備好的衣物,一下子讓我自己決定,我還真有些不適應,嘴里頭嘟囔著:“真煩啊,都要遲到了呢。”慢慢吞吞的,我抽出了一件襯衫和我最喜歡的外套,隨意挑了件搭配的褲子。就這樣,我上路了。
寒風瑟瑟,在教室的我凍得五指發麻,嘴唇發僵。無奈之下,只能打電話尋求媽媽的援助,很快媽媽帶著棉衣棉褲來了,看著穿的如此“風涼”的我無奈地搖了搖頭。從那時,我才知道:冬天的搭配是棉衣,毛衣再加上一件羽絨服。聽著媽媽的念叨,我嘴上雖然說無所謂,卻再也不敢把自己決定當兒戲,而是認認真真的做好每一次決定。
漸漸的,我養成了在五分鐘內穿上正確舒適衣物的好習慣,變得更加獨立自主了。
一天,姑姑給媽媽打來電話:“貝貝那些不要看了的書都給我們吧,這樣我們就不用買了。“我問問她看啊。”媽媽答道。姑姑有些詫異:“這還要問啊,你替她做決定不就得了?”“她自己的書,還是讓她自己決定吧。”媽媽理所應當地說到。
當媽媽來詢問我的意見時,一種莫名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涌上心頭。媽媽說:“起初,我讓你自己決定是想培養你的獨立能力。因為只有親身體驗才能印象深刻,所以我讓你自己去實踐。可現在,我還意識到,你也應該有自己決定的自由,貝貝,我尊重你的意見,也會盡量和你分享看法。”
就如龍應臺那不及草高的兒子一樣,我變得更加獨立,也獲得了尊重。
自己決定!我會更加努力的去實踐,去成長!
自己決定作文700字3
許多人都說人是社會的動物,人構筑了社會,又依賴于社會。構筑是因為人類需要,依賴也是因為人類需要。我們需要社會來保護自己,來彌補個體的局限。正因為個人做不到,人類才團結在一起,組成了集體,解決了眾多問題。
但是,集體的問題在于集體內部的不平等,即便是再民主的集體都有著領袖這一高于其他人的存在,真正的問題并非不平等所帶來的人權問題,而是在領袖的帶領之下的思想問題。
習慣了被管理的人不會有自己真正的自主行為,因為他們過去是存活在命令之下,那么現在依然服從于命令,甚至依賴命令,他們做不到自己決定。
毫無疑問我們擁有自我,但是沒有多少人依然在使用自我。命令者永遠可以得到服從,因為我們相信他們是對的,相信那些用命令來剝奪我們使用自我的權利的人是對的,這個由人構成的社會逐漸不需要自我。如何證明?我們想要在這個社會上有一席之地,我們就必須擁有相應的知識,而幸運的是知識正是他人強迫傳授給你的,這雖只是一個小小的證據,卻是根本,是基礎,是不得不承認的規范。
歸根結底,自己決定這件事本身就是一個邏輯的錯誤:我們不可能真正地以自我來思考,就算旁人不打算來干涉我們的決定,我們在思考的時候也會想到旁人,想到我們的行為會對旁人造成怎樣的影響。旁人只是出現在了我們身邊,就可以使我們失去自我。
但我們依舊不能放棄“自我”這一概念。就好像我們都說自由是在不自由下的自由一樣,雖然我們生存在一個不需要絕對自我的世界。但是我們必須保持相對的自我。因為在我們人生的前半段時光,有著父母與師長的幫助,許許多多的人會指引我們方向,但是到了不得不獨自前行的時候,我們必須自己做決定,不是以自己為中心,而是保持自己的思想,不淪落為一具行尸走肉。
說到底,自己決定不是有沒有自我的事情,也不是平等不平等的問題,本質上是個人權利問題:我們有權利做出決定,而最為重要的是為決定的結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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