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糾紛上訴狀案例
借款糾紛就是在借用人與出借人之間產生的糾紛,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借款糾紛上訴狀案例,歡迎閱讀與參考。
借款糾紛上訴狀案例1
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男,生于xxx年2月16日,漢族,住濟南市。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孫某,男,生于xx年1月4日,漢族,住濟南市。
原審被告:趙某,女,生于1xx年12月5日,漢族,無業,住濟南市。
上訴人因不服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xxxx)歷城民商初字第某號民事判決,現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撤銷一審判決第二項,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上訴理由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應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首先,一審法院沒有查清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質。本案《借款協議書》屬高利貸性質的借款合同,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約定的利息過高,且在借款時事先扣除?!督杩顓f議書》沒有約定借款利息,但其第一條第5項、第三條第1項、第2項、第3項均約定了原審被告要“付息還本”。既然沒有約定利息,何來付息還本一說呢?其實,從該《借款協議書》的內容及被上訴人提交的借款證據來看,被上訴人和原審被告實際上是約定了利息的,只不過該利息應當事先扣除。(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名為違約金實為高額利息?!督杩顓f議書》第三條第4項約定,“……,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借款總額的30%違約金”,該違約金也明顯過高,背離了違約金彌補損失的屬性。從以上兩方面明顯可以看出,該《借款協議書》是高利貸性質的借款合同。一審法院對如此重要的事實沒有查清,按一般民間借貸糾紛來處理,判決上訴人承擔違約責任,助長了高利貸行為的囂張氣焰,于法律精神不合,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望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其次,一審法院沒有查清《借款協議書》是否已實際履行。《借款協議書》第一條第4項約定,“抵押手續辦妥后,抵押物契據證件(他項權證)交由乙方保管,同時由乙方將借款資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劃入甲方帳戶。”從以上約定可以看出,被上訴人放貸是有條件的,即辦妥抵押手續、收到他項權證后,被上訴人才應放貸。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被上訴人已知道無法辦理抵押手續,卻仍然放貸,這實際上已經變更了合同的內容。而《借款協議書》第四條第3項約定,“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其中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而被上訴人與原審被告并未就不辦理抵押手續就放款達成任何書面協議,因此,該《借款協議書》第一條第4項仍然有效,也就是說,不辦理抵押登記就不應放貸,在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借款協議書》因不具備履行的前提條件而實際不能履行,該《借款協議書》已解除。被上訴人向原審被告提供借款的行為是另一個借款合同關系,與該《借款協議書》無關,更與上訴人無關,上訴人不應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最后,一審法院沒有查清被上訴人的過錯。退一萬步將,即使該《借款協議書》已經履行的情況下,上訴人也不應承擔90萬元的連帶清償責任。xxxx年2月5日,被上訴人與上訴人簽訂抵押價值確認書,確認抵押財產的價值為50萬元。被上訴人明知抵押財產的價值為50萬元,卻仍然同意用該財產做抵押擔保,被上訴人對其債權不能得到完全清償,也存在過錯,被上訴人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而且,即使在擔保合同有效的情況下,上訴人也只承擔50萬元的擔保責任,判決上訴人承擔90萬元的連帶清償責任超出了上訴人訂立擔保合同時,對經濟損失的合理預期,有失公平。
二、一審法院程序錯誤,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應裁定撤銷原判,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一審判決第1頁載明,“被告趙某、被告李某及其共同委托代理人崔某到庭參加訴訟”,認為崔某是上訴人和原審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屬程序錯誤。原審被告趙某未與山東垠鵬律師事務所訂立委托代理合同,趙某也未給崔某出具授權委托書,崔某不是趙某的代理人,崔某只是上訴人一人的代理人。因此,一審法院存在程序錯誤。該程序錯誤使一審法院混淆了上訴人與原審被告的答辯意見,導致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影響了案件的正確判決,應裁定撤銷一審判決,依法發回重審。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程序錯誤,應撤銷原判,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
此致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李某
二〇xx年八月三日
借款糾紛上訴狀案例2
上訴人王xx(一審被告),男,xxx年12月23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鎮高廟村。
上訴人李xx(一審被告),女,xxx年8月15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鎮高廟村。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王xx,河南方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1xxxxxxx0.
被上訴人xx新華夏汽車連鎖有限公司(一審原告),住所:xx市啟明南路名車苑內。法定代表人辛民,職務董事長。
一審被告胡xx,男,1xxx年4月8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鎮高廟村。
上訴人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xx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瀍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請求二審法院撤銷xx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法院作出的(xxxx)瀍民初字第10號民事判決書,依法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二、一二審案件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判決超出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范圍和被上訴人起訴書所述的事實范圍,而且對超過部分的.認定明顯錯誤。
被上訴人在起訴狀中述稱“09年12月2日我公司應被告王占州要求暫借我公司貳拾貳萬貳仟元提車,并于我公司簽訂《借款購車提車單》被告王占州自xxxx年12月2日借我公司貳拾貳萬貳仟元提車后,未按合同約定還款和履行貸款手續”,不但被上訴人在起訴書中認定雙方糾紛屬于“借款合同糾紛”,而且一審法院在判決中也認定雙方糾紛屬于“借款合同糾紛”,所以一審法院應圍繞“被告王占州自xxxx年12月2日借我公司貳拾貳萬貳仟元”這一借款事實是否真實進行審理并確認王占州是否借被上訴人貳拾貳萬貳仟元。一審法院在判決書中繞開此審理焦點,不但直接在判決書中超出被上訴人起訴書所陳述事實確認以下無關事實“原告要求被告王占州給付剩余款項的請求予以支持。由于總車款為371600元,保險費用3200元、管理費8880元、其他費用2810元,共計415290元,被告王占州已支付195250元,余款為220040元,未付款項及利息被告王占州應支付給原告”,超出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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