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教育核心競爭力的內涵及特征
(一)職業教育核心競爭力的內涵
“核心競爭力這一概念最早由20世紀90年代美國學者普拉哈拉德和哈默爾提出,用于分析企業競爭力,專指能為企業為帶來客戶利益的技術和能力”。作者把企業比喻成一棵大樹,其中,大樹的主干和主枝是企業的核心產品,樹葉、花或果為企業的最終產品,維持整棵樹生存和發展的根系就是核心競爭力。目前,我國職業教育領域把提高核心競爭力放在首位。如果把職業教育院校比作一家企業,專業設置是產品生產工序,教師是操作生產工序的工人,學生為最終產品,學生的素質、能力和職業道德能否被市場認可,成為職業教育是否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此,可以看出職業教育的核心競爭力是各種能力相結合的機制產生的結果,不僅僅是具體的教學行為集合。因而,職業教育所培養出來的高素質人才并不代表其具有核心競爭力,只有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高素質人才培養機制,才是職業教育的核心競爭力。職業院校單個優勢專業以及開放管理制度也并不代表學校的核心競爭力,由優勢專業帶動專業群的建設發展和靈活地應對學生管理的不確定性機制,才是職業院校的核心競爭力。
(二)職業教育核心競爭力的特征
職業教育核心競爭力主要有以下特征:第一,教育成果社會認可度高。職業院校通過準確定位,明確自己所服務的企業用人標準,采取不同的培養方式,為社會培養所需人才。第二,難以復制的獨特性。這種獨特的競爭力是職業院校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底蘊的價值。職業院校辦學主要服務于地方經濟建設,地域性比較明顯,這是職業院校核心競爭力的基礎。另外,職業院校的文化是在辦學過程中不斷完善形成的,吸收集體智慧結晶,這是其他學校難以復制的核心競爭力。一所職業院校容易開辦與其他學校相同專業,但缺少相應的文化底蘊,該專業也難以形成競爭力。第三,核心競爭力的資源整合性。傳統職業院校在某些專業上很難做到資源的有機整合,但受到核心競爭力的延展性影響,某些專業的資源能在縱向和橫向得到延展和整合,提高職業教育的生命力。第四,具有獨特的創造力,并不斷動態調整。職業院校的核心競爭力能給消費者帶來價值,保持創造力,通過合理制訂人才培養方案,完善管理模式,根據市場變化特點,不斷更新教育理念、完善師資結構,在獲得階段的競爭優勢的基礎上不斷升級、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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