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 概
全文約18,000字。除引言外,共分為五個部分:一、自私的定義;二、自私的相對性;三、自私的劃分與人的道德劃分;四、人為什么自私及自私的 歷史 性與永恒性;五、從上述討論中引出的幾個結論。
一、 自私的定義:剖析“自私乃損人利己的行為”的定義,認為此定義不足以概括人們實際運用這一概念的全部本質特征。主張將自私定義為:當人同他人, 社會 發生利益關系時,他首先考慮的、更看重的是自身的利益;當人認為自已同他人、社會的利益不矛盾時,這種為自己利益考慮的動機即可指導客觀上“利人利已”的行為;當人認為自己的利益同他人、社會的利益構成矛盾時,這種為自己利益打算的動機,就表現為犧牲他人、社會的利益,以滿足自身利益要求的行為。
二、 自私的相對性:1、自私相對無私而言。批判“人純粹自私”的論點,認為人的行為、動機可分為損人利己的“惡性自私”、利人利己的“合理自私”,舍己利人的“大公無私”三種形式。
2、自私可分層次。自私可指“為了我”(個體),也可指“為了我們”(群體),要看以何種利益關系作參照。
3、從自私可分層次、古代社會(原始社會)發生的氏族、部落之間的利益沖突的事實推出“自私是古已有之”的結論。即使假定古代社會氏族內毫無利益沖突。
三、 自私的劃分與人的道德劃分:1、人的利益關系既有現實的同一性(統一性),又有現實的矛盾性。利益同一和矛盾的原因。
2、自私既可分為“惡性自私”、“合理自私”,還可分為“近自私”、“遠自私”。
3、以“蛋糕 理論 ”說明,工人與資本家同樣存在“利益同一性”。
4、道德上可將人大致分為:“惡性自私者”、“合理自私者”、“大公無私者”。三類人均“不是純粹”的,可以并事實上相互轉化。
四、 人為什么自私及自私的歷史性、永恒性:批判“生產力水平決定私有制進而導致私有觀念(自私)的產生”
的觀點。認為,生產力的 發展 只為人們事實上占有某物提供客觀可能性,只有人的要盡可能滿足自身、家庭、集團而不是他人、他集團的利益要求的欲望意識,才得以使人對某物的占有成為排他性的事實━━成為私有財產。與其說是私有制決定私有觀念,不如說是私有觀念決定私有制。
現代 社會生物的 研究 證明,與人類同祖的現代類人猿其內部存在等級、利益沖突━━假如這是事實,則實難設想“原始共產主義時期”,人類沒有“內部(氏族內)的利益沖突”。
關于自私產生的假設:人的本能沖動(包括人所具有的意識能力)
在它與客觀存在━━作為個體的自己,作為群體的我們與作為個體的他人、作為群體的他們以及相對各自的欲望要求而稀少的財富(利益)發生了關系時,就可以且必然產生出私有觀念來。因而決定私有制的產生。
自私極可能永恒地存在。恩格斯說,人永遠不可能徹底擺脫獸的性。
五、 從以上討論中引出的幾個結論:一般結論:自私既有積極、消極作用兩重性,就不能一般地否定自私。
主張肯定“合理自私”,否定“惡性自私”。
經濟 的結論:經濟制度必須適應“人的自私”的存在,人的工作應與其利益密切掛鉤。
政治 的結論:如果人確有“損人利已”的傾向性、可能,就不能讓任何人掌握一種絕對的權力。
除正文外,請參閱:(一) 筆者收集整理的《“自私”的解釋及使用“自私”的實例》。
(二) 本人著《自私的歧義 分析 及其他─與汪丁丁先生商榷》。
(三) 《“健康的自私”和“偽善的無私”》(劉以賓)原載《 中國 青年報》2000年10月25日。
(四) 《說“自私”》(載《雜文報》2000年8月29日4版)。
(五) 《自私論》(文清源著,中南 工業 大學出版社1997年4月版)
(六) 《重評“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的倫理觀》(載《上海大學學報、社科版》1995年3期)
(七) 《“人性自私論”的現實危害與理論悖誤》(張瑞甫著,載《當代思潮》1997年2期)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yilunwen/6056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