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處的社會是一個“快速,多變,多誘惑”的社會,快速的生活讓很多人都疲于奔命,多變的生活讓我們感覺前途未卜,很多誘惑讓人無法抵制,才有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感慨。中央電視臺推出“你幸福嗎?”這個話題,有位曾大叔回答是:“我姓曾。”曾大叔的回答很有現實意義,在當今社會很多人迷失了自我,而曾大叔在面對央視的采訪鏡頭時還能做到鎮定自若,處變不驚,真正的保持了自我,至少他還知道自己姓曾。幸福不是一個新名詞,很多年前就有人被提問什么是幸福,范偉在一部電影里飾演一個農民工,被記者提問:“什么是幸福?"他想了很久,回答說:”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但是我知道當我很餓的時候,看見別人手里拿著包子,我覺得他比我幸福;當我很冷沒有衣服穿的時候,看見別人穿了棉衣,我覺得他比我幸福;當我想上茅房,但是只有一個坑,而且被別人占著,我覺得他比我幸福。“范偉的回答用了一個比較來詮釋幸福的定義,網絡中就有人給范偉的幸福下了一個定義:”幸福就是穿著棉衣,手拿著包子蹲茅坑。“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被記者追問:”你幸福嗎?“莫言說:”我不知道。“記者仍繼續追問,莫言說他不幸福。事實上,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后,把手機扔給女兒,自己躲了起來。記者就追到莫言的家鄉山東高密縣,找不到莫言,就把莫言的家人招來追問莫言成長的經歷,影響了他家人的正常生活。我想說莫言的家人不一定幸福,莫言也不一定幸福。小沈陽和趙本山對不幸福下過定義,小沈陽說,人死了,錢沒有花完。趙本山說,人活著,錢沒有了。后來就有人總結了一下,幸福就是:人活著,不差錢。網上曾流行最幸福的定義就是:睡覺睡到自然醒,數錢數到手抽筋。最不幸也是這幾個字,睡覺睡到手抽筋,數錢數到自然醒。如此,幸福與不幸福其實很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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