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并不在乎細節,因為覺得細節太小常常被我們忽略。但是細節有時候至關重要。

“華生,快來幫幫我!”這是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赫赫有名的電話發明者——打給助手的求救電話,時間是1876年3月10日。作為有歷史記載的第一次電話,它改變了世界。
通信的需求自古就有。早年,主要是通過信使傳遞敵人入侵的警報或各國統治者間的信函。但是,這種人工傳遞歷時長,速度慢,因此又出現了信號塔之類加快通信的嘗試。
1667年,最早的可傳遞聲音的“細繩”電話誕生,但這種電話傳送聲音的范圍十分有限。
電磁現象的發現實現了第一套電報系統的發明。雖然這套系統不支持聲音的傳遞,但它證明了長途通信的可能。
迄今為止影響最深遠的電報系統是由美國人塞繆爾·莫爾斯發明的。整個系統只有一條線路,運行成本比較低,又兼具高效性和易于操作的優點。它不僅在美國得到應用,歐洲以及世界其他一些國家也相繼采納。
莫爾斯電報系統的廣泛運用充分說明了通信的重要性,下一步的研究目標是如何通過線路傳輸聲音。為此,許多科學家進行了大量艱苦的研究工作。1861年。一位德國教師菲利普·賴斯制作了一臺被他稱作“通話機”的機器。這臺機器可以通過一根線路傳輸同一頻率的聲音。
但是,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每當提到電話的發明,一定會聯想到亞歷山大·格雷厄姆·貝爾。貝爾是蘇格蘭人,他的母親和妻子都是聾人。1870年,貝爾全家移民到加拿大。在加拿大,貝爾繼承了父親的職業,幫助喪失聽力的人學習說話。同時,他對電學有極大的興趣,這也是日后他得以成功的關鍵因素。
貝爾并不是惟一致力于發明電話的人。一個叫伊萊沙·格雷的人就曾與貝爾展開過關于電話專利權的法律訴訟。格雷與貝爾在同一天申報了專利,但由于在具體時間上比貝爾晚一點,最終敗訴。
其實,電話的發明者是一個默默無聞的意大利人,1845年移居美國的安東尼奧·梅烏奇。
梅烏奇癡迷于電生理學研究,他在不經意間發現電波可以傳輸聲音。1850年至1862年,梅烏奇制作了幾種不同形式的聲音傳送儀器,稱作“遠距離傳話筒”。
可惜的是,梅烏奇生活潦倒,無力保護他的發明。當時申報專利需要交納250美元的申報費用,而長時間的研究工作已經耗盡了他所有的積蓄。梅烏奇的英語水平不高,這也使他無法了解該怎樣保護自己的發明。
隨后,命運又給了梅烏奇一個更大的打擊。1870年,梅烏奇患上了重病,不得不以區區6美元的低價賣掉了自己發明的通話設備。為了保護自己的發明,梅烏奇試圖獲取一份被稱作“保護發明特許權請求書”的文件。為此他每年需要交納10美元的費用,并且每年需要更新一次。3年之后,梅烏奇淪落到靠領取社會救濟金度日,付不起手續費,請求書也隨之失效。
1874年,梅烏奇寄了幾個“遠距離傳話筒”給美國西聯電報公司。希望能將這項發明賣給他們。但是,他并沒有得到答復。當請求歸還原件時,他被告知這些機器不翼而飛了!兩年之后,貝爾的發明面世,并與西聯電報公司簽訂了巨額合同。
梅烏奇為此提起訴訟,最高法院也同意審理這個案件。但是,1889年梅烏奇過世,訴訟也不了了之。2002年6月15日,美國議會通過議案,認定安東尼奧·梅烏奇為電話的發明者。
如今在梅烏奇的出生地佛羅倫薩有一塊紀念碑,上面寫著“這里安息著電話的發明者——安東尼奧·梅烏奇。
如果梅烏奇當時能夠自己親自把“遠距離傳話筒”給美國西聯電報公司,他或許就可以成為現在大多數人們口中的電話發明者。
因此,我們不能忽略細節。那些被忽略的細節有可能就是成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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