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作家,就是比起其他人,寫作對他們來說更難的那種人。——托馬斯?曼
第一次讀到托馬斯?曼(注1)的這句話,我有些遲疑,因為我不確定我理解的就是作者的本意。后來,卻逐漸有些明白了:托馬斯?曼說的是作家(注2)的專業性問題。
要成為一名作家最重要的是兩點:富有熱情的創作沖動和相對專業的創作技巧。
一、我們為什么寫小說?是因為我們有創作有表達的沖動!
我們必須承認,這世界上有所謂的“天才”一說,哪一行哪一業都有,不僅僅是寫小說。我們也必須承認,這世界上寫小說的人們,絕大多數都希望或者認為自己是天才。
但大家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大家幻想自己是天才,無非是解決兩個問題:第一,不需要有飽滿的熱情,不需要強烈的沖動,不需要激動的難以入睡,隨便扯點東西就敢寫;第二,不需要積累素材,不需要辛苦構思,不需要學習磨練技巧,隨便寫寫就能紅。 那么大家看到了么?對天才的幻想,恰恰是摧毀我們“作家夢”的元兇。
即便是天才,那也只是個結果。也就是說,他第一次寫小說就紅遍大江南北,地球內外,比如JK羅琳。但是,假如你把這些天才們的過往經歷查探一遍,你會發現,他們未寫之時,并未放棄思考,一直在為寫作小說積累素材,也許在他們的意識里,這小說已經磨礪了千百萬遍,呼之欲出。真正的創作過程,并不是從你提起筆那一刻開始的,在那更久遠的從前,你的人生就已經在為此做準備。不少成名作家都說:我要創作的故事已經在那里了,我只不過是把它寫出來而已(JK羅琳說《哈利波特》的靈感來源于一次乘火車的經歷,而書里面的人物都來源于她的身邊,赫敏甚至帶有她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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