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說明文,即用來解釋或說明事物、理論、方法、過程或某種抽象概念的文章。說明文的基本目的就是說清楚。也就是說,要讓人看了文章后對文章中解釋或說明的對象有清晰明確的認識。這就決定了說明文的基本特征是客觀和科學。下面我們來說說說明文怎么寫。
說明文首要的一點是明確說明的 對象,然后用準確的語言,結合多種說明手法對之進行介紹和描述。常用的說明手法有下定義、分類別、作比較、引資料、舉例子、列數字、畫圖表等。
下定義,即給要說明的對象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如博物館的定義就是征集、保藏、陳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的實物,并為公眾提供知識、教育和欣賞的文化教育機構。
分類別是將要說明的對象按照某種標準劃分類別,以幫助讀者對事物的理解。如電視機,可以分為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
作比較,即將這種事物與那種事物比較異同,從而更清楚地說明事物的特點。如將城市和鄉村作比較,將大學和幼兒園作比較等。作比較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比較的事物之間應當具有可比性,不能生拉硬扯,也不能不尊重客觀事實,胡亂比較。
引資料這種手法。比如我們要對長城進行說明,適當地引用一些歷史文獻,就更有助于今天的人們了解長城的歷史,從而加深對長城中所蘊含的民族精神的認識。
列圖表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大量的數據、冗長的敘述、復雜的相互關系等,都可以通過圖表得到直觀的表達。
按說明的對象不同,說明文可分為事物說明文和事理說明文。前者著重在于說明的成因、構造、形狀、用途等,后者則重在說明事理。這兩類說明文常用的寫作手法也有一定的區別。比如事物說明文重在說明事物的物理特征,常用的是下定義、分類別等說明手法,事理說明文重在說明事物的邏輯特征,地要用到引資料、作比較等說明手法。但時候,在同一篇文章中,幾種說明手法都要用到,相輔相成,互為補充。
如何使說明文物理并重、形神兼備的呢?首要的一點是觀察。說明文寫作的前提是對要說明的事物非常熟悉。要做到這一點,就要養成認真觀察、深入了解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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