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侯,我就喜歡看圖書,一碰到新書,我就像粘粘蟲一樣,“侍”在書中不肯出來。

小時侯,不知道愛惜書,把圖畫書、故事書撕得亂亂的,畫得字都看不清了,遇到不喜愛的圖書,大概翻幾下,就不看了,甚至把討厭的畫撕下來,用腳亂踩幾下,滿不在乎的扔進垃圾筒。
長大了,知道愛惜書了,可還是有個壞毛病,討厭看的書,就放進書架,一年、兩年都不愿在碰它。我愛晚上看書,洗完了之后,就捧起一本書,看得入神。看曹文軒的《太陽熄滅了》,我哭得眼睛跟核桃似的,腫得老高。第二天一看到這本書,我就想:這本書太太令我感動了,真得好感動,要不我用了3個太干嘛,還是少看,我看不起,我躲不起嗎?
多看書,讓我知道了想把作文寫好,開始離不開借鑒,把好詞佳句“摘”下來,運用在作文上,使作文生動、童趣。
我看書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囫圇吞棗,看個大概,然后,仔仔細細看幾遍,明白了意思就不在看了。也許過一段時間之后,我又會捧起那本書,津津有味地看。
老師讓大家推薦好書,我就把我的“存貨”翻出來,百里挑一,終于選出了一本做好書。也許是書太多的緣故,每次挑書看都要挑上幾分鐘。
記得前蘇聯作家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沒錯,書就像一葉小舟,載著我向波濤洶涌的知識海岸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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