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x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 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2
甲 方: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_______乙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甲_____( 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自愿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
_按月支付每月1000元,直至支付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公司按規定依法為乙方繼續繳納三金,其中員工本人應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按月支付的1000元補償金中代為繳納。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補貼或獎金等,乙方也不再履行勞動義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3
甲方:xx新技術產業園區**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方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 甲方繼續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資,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 甲方依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 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 補充說明:
八、 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新技術產業園區**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相關知識: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手段、脅迫或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借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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